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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了酒店却无房住 旅客获补偿

泉州发布春节假期涉旅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苏晓晖

2024年春节期间,泉州市12315热线开启24小时人工接诉,及时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涉旅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警示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一 房源信息出现误差,到酒店后被拒入住

2月13日凌晨零时许,晋江市青阳市监所值勤人员接到12315投诉转办件,投诉者称旅行团一行24人提前预订了某酒店房间,到达后酒店却拒绝他们入住。原来酒店多日前已满房,但因酒店、预订平台、旅行社之间房源信息交换误差,导致无法为全部旅客提供入住房间。执法人员主持调解,酒店临时腾出管理服务人员房间安排部分旅客,另一部分由酒店联系附近其他旅店安排入住。

经调解,酒店对预订标间及大床房的旅客先行补偿200元,对入住无窗及附近其他酒店的旅客每晚补偿400元,并对所有旅客赠送泉州地方特产一份。

提醒: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存在欺诈行为,除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外,还面临监管部门处罚。

案例二 旅拍妆容草率,时间也打折扣

消费者于16日拨打12315热线投诉称,其找到商家预约旅拍,每人399元,约定拍摄30~40分钟,底片50张。一行5人拍摄后发现,5个人拍摄时间只花了不到1小时,妆容草率,成品照片还有闭眼的情况,故要求商家每人退还199元。经过执法人员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商家按消费者要求每人退还199元。

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旅拍店。签署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特别是价格、拍摄内容、退款政策等细节,谨防商家口头承诺的赠送服务项目成为“镜花水月”。

案例三 商家服务不到位,簪花不成起冲突

消费者反映,2月12日携全家到蟳埔村游玩,在一家摄影店铺交了499元,为小孩购买了穿蟳埔传统服装拍摄服务,店铺的化妆服务到了19点左右才完成,后又引导他们到另一家摄影店拍照。由于等待时间过长,其间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险些产生肢体冲突。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商家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差等一系列问题,东海市监所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店立即整改;经调解,商家最终退还消费者499元拍摄费用,消费者同意寄回因特殊原因穿走的发饰和服装。

提醒: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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