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情侣捡14万项链后丢弃被判赔4.5万”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拾得他人贵重项链后,随意丢弃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
2022年8月4日,原告贾某购入某品牌定制项链一条,价值14.24万元。2023年10月5日,贾某经过某商场3楼扶梯平台时,其所佩戴的定制项链掉落在扶梯口处。当日,被告林某及其女友途经3楼扶梯平台,发现遗落的项链,随即捡走。
贾某发现项链遗失后报警要求返还项链时,林某及其女友称项链已被扔了无法返还。因调解无效,贾某诉至法院。
被告林某及其女友辩称,捡到该项链后以为不值钱,便扔在了小区草坪,但目前无法证明项链又被谁捡走了,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原告1万元。
捡到东西不仅应归还
还有保管义务
本案主审法官张鑫介绍,《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返还失主,若不予归还,则是一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因此,对于拾得的物品,除非失主自认放弃,或者根据生活常理可认定为无主物,否则拾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拾得人在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律赋予拾得人保管、及时通知、返还或送交的义务。
由于这对情侣没有及时归还,导致失主无法取回项链,因此蒙受损失。法院综合考量过错责任、物品折旧等因素后,最终判决赔偿额度为4.5万元。
拾金不昧既是美德 也是法定义务
拾金不昧既是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如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了他人遗忘的较为贵重的物品,应当及时提交给场所管理员或者是公安机关,如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的,也请尽到谨慎保管义务,切勿贪图小利,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澎湃新闻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