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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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为走“捷径” 随意横穿马路

事发公园路苏宁旁祥坂公交车站附近,记者见证了车流中的“不速之客”

很多市民随意过马路

依姆横穿马路,险象环生

N海都记者 毛朝青 文/图

3月2日下午,福州市民林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苏宁门前的祥坂路口公交站,有很多人横穿马路,翻栏杆到对面的公交站,生命无小事,需要注意安全出行,希望海都记者曝光提醒。

2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公园路苏宁旁的祥坂公交车站。3时15分,一位60多岁的依姆从工业路北侧往南侧的方向爬过栏杆,穿过路中间的绿化带横穿马路。记者提醒依姆这样过街很危险,不能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

3时30分,一女子手提袋子淡定地从马路北侧横穿到南侧。

3时43分,三名年轻女子一路说说笑笑从马路北侧横穿到南侧,然后直接进了超市。

3时47分,一女子手提纸皮横穿马路,经过的车辆只得走S弯来躲避。

记者发现,在两侧的公交车站,市民如想坐相应的公交车,就要走前方二环路与工业路交界处的斑马线,公交车站到斑马线有百米远,这些横穿马路的市民为了少走路,就冒险横穿马路走到对面。

记者将此事向辖区的交警反映,辖区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并告诉记者,此处原有的掉头区已经上了隔离护栏,之前也跟街道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勘过,在护栏上增加“过街禁止翻越护栏,请走斑马线”的劝导标语。后因台风损坏拆除,牌子已经在制作中。下一步他们将加强此处的巡查,对横穿马路的行人进行教育提醒,引起交通事故的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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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莫乱穿马路 “添堵”又危险

行人乱穿马路,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更危险的是许多司机为躲避行人,极容易造成车辆侧翻、追尾等事故。

乱穿马路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行人应如何过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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