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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N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中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会议议程和人大有关工作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娄勤俭介绍,本次大会5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会期7天。大会议程共有7项,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报告,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大会开成一次高举旗帜、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

娄勤俭说,会议期间将举行三场记者会,并安排“代表通道”“部长通道”。会议采访以现场方式为主,综合采用视频、书面等多种方式进行。会议还鼓励和支持代表积极接受采访,与网民互动。

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娄勤俭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立法机关,主要通过行使国家立法权,为做好经济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他介绍,接下来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将在几方面重点发力:围绕改革抓立法,包括落实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通过立法把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聚焦开放抓立法,包括制定关税法、修改国境卫生检疫法,完善现行法律的涉外条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高质量发展抓立法,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组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抓立法,包括制定学位法、学前教育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等。

“总的看,中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们有足够的信心和底气。”娄勤俭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中求进推动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中外记者提供更多的采访机会

娄勤俭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将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将向大会书面提交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社会的主要关切在上述三个报告中都有具体的回应,这三个报告经大会通过后将向社会公布,媒体和公众都能很方便地了解相关内容。”娄勤俭说。

据介绍,大会新闻中心将增加部长记者会、“部长通道”的场次和出席人数,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外交、经济、民生等主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权威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对社会关注问题作深入解读和说明。此外,还将举行代表团“开放团组”活动,办好“代表通道”等,为中外记者提供更多的采访机会。

“统筹考虑以上安排,今年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不举行总理记者会。如无特殊情况,本届全国人大后几年也不再举行总理记者会。”娄勤俭说。

开放合作才是推动科技发展的正确选择

就当下各国科技领域竞争问题,娄勤俭说,中国主张,开放合作才是探索科学前沿、推动科技发展的正确选择,科技竞技场应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

“搞‘脱钩断链’‘小院高墙’只会阻碍全球科技进步,损害全球产业发展,拉大全球发展鸿沟。”他说。

娄勤俭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本世纪初,中国曾希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共同研发一套卫星导航系统,却因种种原因陷入僵局。通过近30年的不懈努力和刻苦攻关,我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了广泛应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时空基石。

“只要我们坚持自立自强,就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任何一项已知的技术,要卡是卡不住的,最多就是时间问题。关键是我们要加强科技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娄勤俭说,“我们提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不是要关起门来搞研发,而是致力于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协作。”

坚持在法治基础上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针对有外媒认为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畴,娄勤俭说:“我要特别强调,这是对反间谍法的错误解读。”

他说,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是在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合理借鉴各国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间谍行为的定义,明确了非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的界限,增强了外企和外国人在华投资、工作、生活的确定性和安全感,不针对商业往来、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正常活动。“我们反对通过曲解反间谍法抹黑破坏中国营商环境的行径。”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多部涉外法律,为保护在华外国人和境外企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国的大门对世界始终是打开的,不会关上。开着门,世界能够进入中国,中国也才能走向世界。”娄勤俭说,中国将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

大会将审议

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

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现行的国务院组织法是由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0多年来,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娄勤俭说,党的二十大对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他表示,修订草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的看,此次修订以法律形式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国务院的性质地位和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是完善国务院机构及其职权相关规定;三是健全国务院会议制度;四是增加国务院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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