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退休、养老都是全民关注的焦点。那么,古代的退休制度是什么样的呢?没有“五险一金”,古人能安度晚年吗?
“退休”一词
最早出现在韩愈文章中
自先秦时期起,养老问题就很受重视。《礼记·曲礼》记载:“七十曰老,而传。”意即人到七十要把自己的职责传给下一代。又载:“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通“致仕”,仕就是任职、做官的意思。“致仕”的本意就是把禄位送还国君,也就是“告老还乡”的意思。那么“大夫七十而致事”的意思就是,假如你是有俸禄、有一定级别官职在身的官员,在七十岁的时候便可以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退休。这也是中国退休制度的雏形。
不过,现在我们向往的“退休”这个词,要是穿越到唐朝之前说出来,人们可是听不懂的。据考证,“退休”一词最早出现在唐朝大文学家韩愈的《复志赋序》中——“退休于居,作《复志赋》”。从此,“退休”一词便传开了。
不是什么官员
都能享受退休福利
古代的退休制度是什么样的呢?
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大家都是皇帝的子民,官员都是给皇帝打工的。官员要是想回家养老的话,得皇帝点头才行。
据《汉书》记载,景帝时对职位较高的官员,年老时是以特恩致仕。例如“万石君以上大夫禄归老于家,以岁时为朝臣”。武帝时,以周仁为先帝重臣,“乃病免,以二千石禄归老”。这是从制度上明确规定致仕条件和待遇的最早记载。
“石”是官俸的计量单位,汉代的一石约合现在的三十公斤。以前的俸禄一半发钱币,一半发实物,例如胡椒、粟米、稻谷等。
汉代官吏退休制度影响深远,一是给退休的官员供俸,此前官吏致仕都没有俸禄。汉平帝元始元年下诏,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致仕,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二是规定退休年龄,官吏一般到七十岁退休,皇帝选留七十岁以上“有德尚壮”者。
不过,古代“退休”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先秦时期,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官员,起码从大夫起才涉及“退休”,之后历朝历代,起码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如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才有资格因身体原因提出退休的申请。
韩愈之所以能退休,吟诗作赋,安度晚年,是因为他曾官至吏部侍郎,退休前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相当于全面掌握首都的行政和司法监察工作。
有些官员
活到老干到老
那中下级官员怎么退休呢?他们要向皇帝打报告提出退休的申请,可以说是相当困难的。咱们可以想一想,他们一辈子几乎见不到皇帝。毕竟朝廷中有那么多官员,皇帝日理万机,还经常各地吃喝玩乐,哪里能都顾得上呢?所以,一般官员必须活到老干到老。
当然,“七十”的标准是浮动的。比如明清时期,朝廷考虑到人们平均寿命较短,“人生七十古来稀”,干脆就将退休年龄降了十岁,明文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也算是沿袭历史传统吧,六十岁退休政策沿用了很久。
一般官员都不能退休,士农工商等行业的老百姓就更是如此了。他们哪怕到了七老八十,腰背都佝偻了,也要为养家糊口而奔波。
但是普通人若是能靠勤劳的双手实现财富自由的话,想什么时候“躺平”,可以自己说了算。
古代官员
退休金拿多少?
讲到这儿,有人可能会问:“咱们有五险一金以及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古代有类似的社会保障吗?”答案其实很简单:各种“金”是没有的,但是养老是可以实现的。
古代有一定级别官职在身的官员退休后,朝廷会为他们养老。他们可以按月领取原先俸禄的一部分,不过这种“退休金”在各朝各代是不一样的。以汉代为例,那时规定俸禄达到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后,政府每月会发他们退休前俸禄的三分之一,大概有六百六十六石,类似退休金吧!
如果你是一般官员,即使年龄大了,也没法致仕(退休),只要你爬得起来,就得继续干,继续为皇帝打工,发光发热。但身体的“零部件”是会磨损的,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各种疾病就都来了,你要是有一天真爬不起来了,那该怎么办呢?其实,各朝各代也不是全然不近人情。
明朝代对那些“老疾不能任事者”以及软弱无能的官吏,则随时勒令致仕,也就是说,哪怕皇帝没有恩准你退休,你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为国尽忠,朝廷也会“勒令”你——光荣地离开工作岗位,也算是一种人性化的政策吧。只是这样退休的官员的退休金,就没有正常“致仕”的官员们领得那么多。不过,若是遇到生活困难,比如“无子嗣,孤独不能自存”,朝廷会很温馨地提供救助——“有司月给米二石,修(一说终)其身”。
汉代时出台了
最早的“养老令”
而普通老百姓没有官职俸禄,也就没有退休金。不过,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心他们的老年生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很多朝代都是以孝治天下,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必须孝老爱亲,否则便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从汉武帝开始,“孝”成为选官的重要因素。一个人要得到乡举里选,进身仕途,必须有孝行。举孝入仕无疑会提高整个社会对老年人的重视。汉代用奖赏孝事老人者的办法,来激励民众尽心尽力去行孝,另外,汉代也极力宣传和推广《孝经》,社会上官学和私学开展孝道教育,此种方式,比直接给予老者的诸多优待,更能激发全社会敬老、养老的社会风气。
在汉宣帝时,政府就出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养老令”——《王杖诏令册》,“杖”即“扶老”之意。不光政府出钱、出力,那时全社会都要保障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生活下去。
赐予高龄老人鸠杖
古代也有“老年证”
当时朝廷会赐予高龄老人一种把头似斑鸠形状的杖藜,“鸠”者“久”也,取斑鸠长寿之意。鸠杖是一种权利和荣誉的象征。汉成帝时期曾颁布“王杖十简”,规定:“高年授王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史民有敢骂詈殴辱者,逆不道……”
除了礼遇老人,官府还会发放实际的物资。“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领俸禄六百石,称作“无官之禄”,高于汉代一个小县令的月俸。此外,老人做买卖,可以不向官服纳。
到了明朝,政府在抚恤孤老方面已经做得相当完备了,《大明律》中就责令各州县设立“养济院”收养孤老残疾的百姓。清朝时期,政府除了经常赐高寿者钱粮,还会赐老举人官职。康熙、乾隆还举办“千叟宴”,践行尊老敬贤的理念。社会上形成了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让无数老年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综合新京报、北京晚报、国家人文历史,部分内容摘编自《从前的古人生活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