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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酒 5人获刑并处罚金

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通讯员 赖杰彬) 近日,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提起公诉。曾某等5人一审分别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5万元至45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扣押在案假冒洋酒等物品。

记者获悉,2022年4月至5月间,曾某纠集其他4人共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5人对出资租赁仓库、购买假冒洋酒、运输车辆,以及运输、销售假冒洋酒等事宜进行分工。

2022年5月30日,平和县公安局在平和县九峰镇九峰高速出口路段抓获部分涉案人员,后警方在多个快递点及被告人租赁的仓库查扣轩尼诗、人头马、马爹利、麦卡伦等多种品牌的洋酒。

经查,上述查扣的洋酒均系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厂名及厂地的商品;曾某等人已销售的假冒洋酒价值共计720101元,查扣的未销售假冒洋酒价值共计562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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