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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道经营最高罚5000元

泉州鲤城区城市管理局也将对拒不履行“责任区三包”的,依法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海都讯(记者 柳小玲)为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3月13日,记者从泉州鲤城区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占道经营、“责任区三包”整治行动,对违规占道经营的,城市管理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将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履行“责任区三包”管理责任的,依法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责任区三包”管理包括包秩序,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乱堆放、乱停车等行为,保持市容整洁、有序;包卫生,无暴露垃圾、粪便、渣土、污水、污渍等,保持卫生整洁;包设施,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市政公共设施,无践踏、占用绿地,无损毁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等,保持花草树木及设施完好。

“责任人要对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报告。”鲤城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主、次干道责任单位的责任区域的宽度为责任单位产权所有或租赁使用的场所临街建筑物的宽度,纵向长度为责任单位门面至人行道的路沿。小街巷责任单位的责任区域的宽度为责任单位产权所有或租赁使用的场所临街建筑物的宽度,纵向长度为责任单位门面至路中线。

“对拒不履行‘责任区三包’管理责任的,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将依法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占道经营管理方面,严禁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或者在店外放置、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从事车辆销售、租赁、维修、装饰、清洗作业;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人行天桥、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将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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