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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 新增14个“跨省通办”事项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13日,记者从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在原有13个国家规定的跨省通办事项基础上,该中心拓展新增了14个跨省通办事项,实现“规定项+自选项”双轨并行,解决职工办理业务多地跑、折返跑问题。

目前,福州公积金业务可以跨省通办的事项包括:单位缴存登记、公积金汇缴、公积金补缴、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拆迁安置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提前结清个人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设立、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个人账户封存(单位申请)、个人账户封存(个人申请)、个人账户启封、缴存基数调整、离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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