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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典型案例 教你“避坑”

福州发布去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涉及价格陷阱、成人教育等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福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布2023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涉及合同履约、人身伤害、价格陷阱、车辆维修、成人教育、格式条款等。

案例一

月子中心临时迁址

消费者要求退款补偿

2022年12月,高先生与福建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简称“月子中心”)签订合同,约定由月子中心提供37天服务,支付费用4.6万元。12月16日,高先生的妻子入住月子中心。2023年1月5日,高先生接到通知称,因月子中心要迁往新址,1月10日前母婴需转出。高先生要求月子中心退还剩余费用并补偿另找机构所增加的费用未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温泉市场监管所介入处理。本案中,月子中心明知服务期限尚未届满,却因自身场所原因临时通知母婴转到其他护理机构,属于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客观上已构成违约。因此,月子中心在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未履行部分的月子护理费用后,还应承担由于月子中心违约导致消费者额外增加的护理费用。经工作人员调解,月子中心退还款项2.2万元。

案例二

果切标价有陷阱

约谈商家促整改

2023年2月,李先生在晋安区某水果店购买果切及饮品,当时只注意到果切标签上写有“15元”字样,误以为整盒果切15元,事后发现为“15元/半斤”。李先生认为标价存在歧义,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

市消委会对该水果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工作人员指出,“15元/半斤”字样中“15元”字体明显加粗加黑,字号比“/半斤”大,容易让消费者关注价格忽略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也不是常见的“斤”,涉嫌构成价格欺诈。水果店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同时将加强店员培训。

案例三

网购电视出故障 换机遭商家拒绝

2022年12月,林先生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价格为2609元的电视。商家送来不同型号电视,使用5天后出现重影、画面不清晰等问题。林先生向平台方反映,对方补偿300元。此后,电视质量问题越来越严重,商家两次维修未解决问题。林先生提出更换原型号电视,商家不同意,并在与林先生协商未成的情况下将电视拉走。

2023年2月,林先生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中客观上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因此林先生要求商家更换合同约定型号电视的合理诉求应当予以支持。经调解,商家为林先生更换另一型号全新电视。

案例四

陷抽奖套路购吊坠 要求退货退款

2023年4月,吴女士在晋安区某工艺品店购买耳机并参与抽奖活动,抽中2000元代金券一张,可用于抵扣在店内购买的商品金额。吴女士额外支付399元购买了标价为2399元的黄金吊坠。事后,吴女士将吊坠送检,被告知含金量不高、证书不正规。她要求商家退货未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茶园市场监管所介入处理,工作人员指出,吴女士使用代金券及支付相应款项购买店内销售的黄金饰品,但购买的商品出现质价不对应的情况,商家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吴女士购买吊坠款项399元,吴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案例五

从未使用会员卡 退卡被要求扣费用

陈先生在闽侯县某美容店支付7980元办理会员卡,商家赠送洗脸服务。此后,陈先生一直未使用会员卡消费,联系商家要求退卡。商家退还6300元,剩余1680元未退,陈先生向闽侯县消委会投诉。

2023年9月,闽侯县消委会甘蔗分会组织双方调解。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陈先生未对会员卡套餐项目进行消费,但却享受了商家提供的免费洗脸服务,而该项服务是商家基于消费者充值相应金额后赠送,因此在消费者申请全额退还预付款项的情况下,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相应的洗脸服务费用是合理、合法的。经调解,商家退还998元,陈先生对此结果表示认可。

案例六

报名培训承诺不过包退 申请退款却难兑现

2021年,颜先生与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连江分校签订培训协议,陆续报名福建省公务员、军队文职及事业单位招考培训课程,缴费43900元,协议中写明“考不上全额退款”。2022年8月,颜先生向该公司申请全额退款,却被告知全额退款变成每月分期退款,共分10期。该公司支付9530元后,以资金不足为由停止退款。2023年10月,颜先生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

市消委会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要求公司按照约定退还款项的合理诉求应当予以支持。此外,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由于违反分期退款约定造成资金占用所产生的费用。经调解,该公司负责人保证会按期每月打款,颜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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