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董加固
通讯员 陈旖旎
觉得前车挡道,“路怒”司机一气之下超车,还冲后车“竖中指”;驾车途中吸烟,朝车窗外丢烟头,哪知烧了自家车……昨日,记者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获悉,他们对这些不文明行为都做出了处罚。
觉得前车挡道
超车还竖中指
3月21日,泉州高速上发生了“荒唐”的一幕,一司机加速不成后竟然“竖中指”挑衅后车司机。当日下午3时许,在G15沈海高速厦门往泉州方向2263公里附近(备注:过泉州南安水头朴里服务区1公里),一辆黑色小车因被王某超车,半分钟后,竟恼羞成怒开到王某车子前方,摇下车窗,对王某“竖中指”后驾车驶离。
接到举报后,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很快便根据线索确定了违法车辆,并联系到驾驶员郭某。
郭某说,他当时开车行驶在第一车道,急着要去惠安办事,心里有点急躁,想加快行车速度,然而王某突然驾驶白色小轿车从第二车道变道至第一车道,阻碍了他加速,一气之下他便驾车变道至第二车道,超车后,对王某做出了不文明行为。事后再回想,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冲动了。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路怒”驾驶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车行驶在路上,需要每一位驾驶人时刻保持冷静和克制,拒绝鲁莽驾驶和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随手扔烟头
把车给点着了
3月21日下午5时1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接过路司机报警:沈海高速上行2254公里处一辆皮卡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时有火苗闪烁,两个人在旁边忙得团团转,疑似在烧东西,情况紧急。
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众人的帮助之下,火势被迅速控制。
据当事驾驶员李某称,其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晋江南到泉州西送货,返程途中,随车人员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出窗外,恰好被风吹到自己小货车的后斗,点燃了车上的纸皮。车上两人并未察觉,待两人闻到烟味后,才发现车后斗着火。李某将车停靠应急车道后,随车的同事下车后迅速将着火的纸皮拿到护栏外,试图用脚踩灭。这时,车上剩下的纸皮也着火,两人又急着把剩下的纸皮全部转移至护栏外山坡。
民警当即指出驾驶员这种随意向车窗外丢弃物品行为的违法性和危险性,并对其实施高速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马路不是垃圾场,车窗抛物不可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车窗抛物对环境、安全、出行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