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小样送检结果显示,小样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有的竟超标4.3万倍!”这样的小样你还敢用吗?在日常选购化妆品时,一些消费者会更加注重美白、祛斑等功效。有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消费者追求见效快的心理,在化妆品中添加大量的化学品汞,并以正品搭配“小样”的方式进行捆绑销售,从而逃避监管。
正价商品是合法合规的普通化妆品,赠品“小样”却是非法添加了汞粉的不合格产品,商家在销售时又一直强调一定要使用赠品效果才好,如此销售“套路”,消费者如何察觉和提防呢?化妆品“小样”如何藏猫腻?又该如何避免“贪小便宜吃大亏”呢?就此,日前,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象
使用化妆品“小样”后过敏
送检发现汞含量超标超万倍
卢女士在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以祛除痘印和色斑为主要功效的产品,工作人员赠送了她日霜、夜霜的小样,并特意嘱咐她一定要搭配小样使用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用小样的前几天,卢女士感觉痘印和色斑明显变淡,但又过了几天,她的脸开始发红发痒,并且愈发严重。随后,卢女士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化妆品过敏。
卢女士将小样送去检测,结果显示,小样夜霜中的汞含量竟高达11952.4mg/kg。而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的标准汞含量不能超过1mg/kg。
得知化妆品小样中的汞含量超标1万多倍,卢女士向监管部门举报。经检测,这款夜用巩固霜的汞含量确实严重超标。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款大盒套装的外包装上标示着产品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这些信息在国家药监部门的官网上都能查询到相关备案,属于合法合规的化妆品,但赠品小盒套装的外包装上却仅有“日用调理霜”和“夜用巩固霜”等字样。
江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汤熙介绍,化妆品小样的标签仅标明了产品的名称,还有焕白祛黄等一些主要功效,但是上面没有标明生产企业、批号、成分含量等一些最基本的信息,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标签的相关规定,也没有查到任何相关注册和备案信息。
调查
“小样”搭配正品捆绑卖
只送检“正品”逃避监管
经过几个月的摸排和调查,执法人员在广州找到了生产和加工这些汞严重超标的化妆品生产窝点。随后,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将该线索移送市公安局处理,江阴市公安局随即对该案立案调查,经侦查发现,范某和吴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曾多次向广州市的李某订购这一套装。公安机关于是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本案的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顾月月透露,由于没有精细化的操作标准,每瓶夜霜小样的汞含量竟都不同。“公安机关再次取样鉴定,发现汞含量超标4.3万倍,比此前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过来的鉴定报告还要高。”
顾月月表示,他们跟公安机关重新了解每一份鉴定报告的取证,包括让犯罪嫌疑人指认,得知小样制作就在李某位于广州的一个小作坊里,随便用勺子挖几勺汞粉在里面搅拌,然后灌装成了所谓的小样。
经查,范某、吴某二人曾长期从事化妆品微商代理销售业务,拥有庞大的微信客户群体。2020年,二人商议推出自己的品牌化妆品。
范某交代,只有让产品拥有快速美白和祛斑的效果,才能满足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从而占领市场,打开销路。产生“走捷径”的想法后,范某辗转联系到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李某。
深谙化妆品行业内幕的李某随后向范某提出,可以生产一款正规的、能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的正品;同时再生产一款“效果”非常好的小样,但里面有一些东西是超标的。将“三无”产品的小样(含日霜、夜霜)在销售“正品”时以非卖品的名义赠送给顾客,小样的外观及包装和正品高度相似,可以让消费者误认为是成套的系列产品;而在产品送检时,只送检“正品”。
就这样,李某按照范某的委托生产正品大套盒,又购买原料自行灌装生产赠品小套盒。考虑到大量的汞在日光照射下更容易造成皮肤过敏,李某只在小样夜霜中添加了汞,再由范某及其代理商引导客户组合使用。
2023年7月,江阴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三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李某、吴某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吴某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7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医师
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
肾脏等器官可能受损
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对身体有何伤害呢?北京某三甲医院皮肤科一位主治医师解释,添加汞的化妆品确实可以在短期内达到美白的效果,“汞可以抑制酪氨酸激酶的活性,这是合成黑色素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物质。汞抑制了酪氨酸激酶的活性,必然会影响黑色素的合成,黑色素合成减少后就会让人觉得皮肤变白了”。
该主治医师进一步介绍,长期使用含汞的化妆品,尤其是汞严重超标的化妆品,不仅达不到美白的效果,反而会损害皮肤的新陈代谢和屏障功能,出现色素沉着、斑点增多、皮肤瘙痒等表现;同时可能引发肾脏、神经系统等多方面器官受损。
检方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对各类“特效”商品提高警惕,在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的同时,提升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特别是对于商家赠送的“小样”也要提高警惕,在尝试涂抹“小样”时,一定要注意上面是否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以及商标等信息。
监管
打击“灰色地带”
规范“小样经济”
在小红书APP用“小样”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现103万余篇笔记,可见消费者对小样的庞大需求。但原本属于“非卖品”的小样来源鱼龙混杂,在合规上一直存在隐患,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曾对上海话梅乐享位于黄浦区的HARMAY话梅化妆品集合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其正在销售的共计4个品牌24款化妆品的中文标签有缺失项,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7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共计罚没88.7万元。此外,多个省(区、市)也加大了对化妆品市场,特别是小样销售整治力度。
除了监管部门外,各电商平台也在逐步规范与“小样”相关的销售及发布内容。天猫平台发布新增《天猫样品商品发布规范》明确,样品与正品品质须保持一致,若商家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进货凭证证明样品的可信来源,天猫将删除该商品信息。抖音平台对美妆商品的发布有明确要求,其中商家自行分装的化妆品明确为禁售品,如果商家绕开平台管控擅自销售,平台将依照相关规则规范对其进行严格处罚。
随着对“灰色地带”打击力度的加大,各平台、品牌的管控日益严格和收紧,“小样经济”将往规范合法的方向靠拢。
□观点
“免费”不能免责
不合格的小样,背后满是套路。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急切变美的心理,往小样中添加正装产品没有的化学成分,以规避监管,再将其“免费”赠送给消费者,以正装、小样配合使用效果更好为名,引诱使用,制造“有奇效”的假象,促使消费者复购。其实小样成本早已暗含在正品当中。功效不够,“狠活儿”来凑,随意“加料”的不合格小样,伤健康,也伤钱包。
“免费”不能免责。根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的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利用“爱美之心”,以“免费”之名变相捆绑销售不合格产品,损害消费者健康和权益,必然受到惩罚。
小样虽小,但不能成为监管盲区。为行业立规矩,使监管有力度,让规则长牙齿,才能确保整个行业守住安全底线,提高产品品质水位线。
(综合央广总台中国之声、人民日报、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