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公告,就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司法解释拟就“假离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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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
情形一:
夫妻登记离婚后
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
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
法院:不予支持
情形二:
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
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
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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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属
情形一: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为已婚子女购置房屋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子女离婚时
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情形二:
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子女离婚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情形三:
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又以该行为损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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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打赏
情形一: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通过直播平台打赏
法定代理人请求返还已打赏款项
法院:予以支持
情形二:
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
或十六周岁以上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打赏行为
法定代理人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
法院:予以支持
情形三:
夫妻一方通过直播平台打赏
有证据证明直播内容含低俗信息引诱打赏
另一方请求直播平台返还打赏款项
法院:予以支持
情形四: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
超一般消费水平打赏
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
或离婚时对打赏一方少分或不分
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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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析产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
同居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
双方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
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一方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
(二)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已经混同无法区分的财产,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各自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事实,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而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双方对此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同居生活时间、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同居析产情况、双方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
□专家解读
以买房出资方分类 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
“《民法典》中提到父母对子女购房出资的问题,但并没有明确房屋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法学博士贺海燕说道。
贺海燕表示,在《民法典》中,没有说清楚父母出资的性质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只说了如果是赠与的情况之下,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这导致实践当中司法裁判案例各个地方都不统一。“比如四川,在没有证据显示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的情况之下,主要认定为借贷,但是有的地方就推定为父母是对子女的赠与。”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以一方父母出全资,还是双方父母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进行分类,虽然回避了到底是借贷还是赠与的问题,但是给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让法官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出资方父母的子女一方或另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适当补偿或折价补偿,有助于最终实现个案的公平,从而避免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不公,而让出资方父母走向诉讼。”贺海燕说。
即使完成了房产赠与 男方也可能拿回去
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征求意见稿明确,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该方请求对方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赠与房产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双方经济情况等事实,判决该房屋归一方所有,并参考房屋市场价格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这个条款的内容实质上改变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关于赠与任意撤销权与限制在具有夫妻关系这一特殊主体的适用效力。”贺海燕解读,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处理方法,夫妻一方赠房产给另外一方,如果完成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那么这个赠与完成之后通常是不能撤销的。“但是根据征求意见稿的新规定,即使完成了房产的赠与,日后也可以根据双方婚姻时间的长短、离婚的过错以及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而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贺海燕解释,也就是说,即使婚内男方将房子变更到女方名下了,该房产在离婚时也有可能被男方拿回去,然后给女方适当补偿。
(新华 华商报 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