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昨日记者获悉,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摸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和保存状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建立福州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健全福州市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据悉,福州本月底开展全国文物普查,到2026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提出七项普查任务 所有文物实地复查
此次普查范围涵盖福州市范围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方案提出了七项普查任务。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以县(区)域为基本单元,对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参考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重点确认复查文物的当前保存状况。
公开征集“四普”线索 建立新发现文物清单
同时,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参考配合基建考古调查成果、古厝普查成果、行业部门公布名录,以及公开征集“四普”文物线索,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根据线索清单开展实地调查。尤其是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特别是本次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文物,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普查对象全调查。
开展涉台文物、海丝文物、摩崖石刻、闽江下游史前遗存专项调查。结合福州市实际,对反映海峡两岸交流交往、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交流等史迹进行专项调查,按照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
建立文物资源目录 健全名录公布体系
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普查结果,建立辖区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汇总至市文物局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将辖区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目录(涉密信息除外)作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筹考虑文物安全,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以全市范围基于遥感影像数据制作的正射影像图为底图,标注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关联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汇总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同时,建强文物保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