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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至8月16日

福州将实施海洋伏季休渔

海都讯(记者 马俊杰) 4月22日,记者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根据《福州市实施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2024年,福州市将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伏季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据了解,依照方案要求,福州市沿海各县(市)区所有应休渔船务必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并按照有关要求有序安排渔船回港、人员上岸。严禁外省籍、外市籍渔船违规在我市港口和管辖海域停靠。自愿参与伏休的钓具渔船,应签订伏休承诺书,符合条件且严格全程执行伏季休渔规定的,可申领伏季休渔补贴。

伏季休渔期间,福州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持续开展检查、海上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涉渔船舶,切实维护伏季休渔秩序。

记者还了解到,在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期间,福州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车辆516辆次、执法船艇298艘次、人员3400人次,清点港澳口860个次,检查船舶网具修造厂点30个次,登临检查渔船1859艘次,水上巡查7305.66海里,陆上巡查7348公里。查获违反伏休制度案件116起,查获渔获物10503公斤,罚款132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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