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惠安一酒吧私拆防火门 罚款6800元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吴惠真) 近日,惠安县一家酒吧因擅自拆除消防设施,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6800元。

据介绍,此前,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螺城镇一家酒吧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吧二层一处安全出口的防火门被拆除。

“你们平时有没有对消防设施进行自检自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酒吧负责人表示,安保人员每天都会定期检查酒吧的消防设施,但因防火门有点变形,员工便将门拆除以方便人员进出。

由于该酒吧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惠安消防决定依法对该酒吧处以罚款人民币68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部门提醒,火灾发生时,防火门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能够确保人员疏散,是危急关头的“生命之门”,社会单位切莫因小失大。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