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通讯员 刘闽华 文/图)5月21日上午8时33分许,赖某驾驶闽C牌白色小型轿车沿沙厦高速下行(泉州往三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136公里100米(德化出口)处的快车道时,赖某突然紧急刹车,并准备直接变道下高速。
由于赖某的这一违法行为,导致其左后侧陈某正常行驶的闽C牌红色小型轿车避让不及,与赖某的车辆发生刮碰。所幸车内人员均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本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因为下雨我没有注意看路牌,就想着直接从快车道变道过去比较快,现在觉得太可怕了。”赖某对自己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调查取证后对赖某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赖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认定赖某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上高速出行切记提前规划路线,确定自己在哪个出口下高速,并结合道路标牌和导航提示至少提前一公里变更至右侧车道行驶。一旦错过高速出口,请“将错就错”,就近高速口下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