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刘锦涵 文/图) 近日,福州市民张女士(化名)遇到了一件糟心事:6月3日晚,她在仓山区飘香馆餐厅的洗手间内如厕时发现,有人使用手机对她偷窥。张女士急中生智,用手机保存下了重要证据,并立即报警。
昨日,说起当晚事发经过,张女士仍心有余悸。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透过厕所隔板的缝隙,隐约看见有黑影靠近,意识到可能被人偷窥,她立即离开厕所,找到同行的朋友寻求帮助。
在朋友的安抚下,张女士决定鼓起勇气再次进入厕所,使用手机录像取证。而此时偷窥者还没意识到已经被人发现,张女士打开手机录像功能,将其拍下。
张女士提供的相关视频显示,偷窥者当时是使用普通智能手机,通过厕所间隔板下方的缝隙偷窥。“他看到我拿手机拍他时,马上就把手机收回去了。”张女士说。
之后,张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报警。在接到报警后,仓山警方迅速介入调查。记者从仓山警方了解到,偷窥者为餐馆的员工,经技术部门取证,未发现偷窥者手机内存在偷拍的视频及照片。经审查,该店员交代了通过手机相机功能偷窥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依法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偷窥他人隐私如何处罚?据仓山警方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也提醒,女性进入公共卫生间等场所,可以先观察周围环境,如发现门缝或隔离上方空间较大,应提高警惕。面对偷拍、偷窥等侵犯个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女性朋友们不要恐慌,不要沉默,不要容忍,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