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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福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公布,继续按照“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N海都记者

齐榕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民办小学不跨区招生。

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据了解,福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收或劝退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对属统筹范畴的适龄儿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区域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在确保不产生大班额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为家长接送子女提供便利。

小学一年级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切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县(市)区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进一步清理无谓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严禁变相举办重点班、特长班等

该《通知》明确,福州五城区小学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在教育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地方,继续完善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因客观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招生片区时,要严格按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新旧片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

义务教育阶段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措施须经市教育局审批。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为名变相举办重点班、特长班的行为。

分班后,不允许任何学校再重新分班

该《通知》明确,福州市将完善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继续按照统一在网上(平台)报名、统一组织民办学校摇号派位、统一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实施均衡分班等“四个统一”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福州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和录取工作,统一由各区在“榕教之窗”平台组织实施,五城区外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小学入学一件事”,完善“榕教之窗”平台小学招生功能,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规范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全市公、民办初中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由各县(市)区完成均衡分班,统一公布录取和分班结果,分班之后,不允许任何学校再重新分班。

民办小学不跨区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生源地按所在县(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福州五城区民办小学面向持有学校所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招生,不实行跨区招生。意向在福州五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通过“榕教之窗”平台预报名并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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