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通知,围绕“好物业、好小区、好社区”工作目标,补短板、促提升、见长效,促进物业服务水平和基层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聚焦兜底服务 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一直以来,老旧小区缺失物业都是城市治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要点》提出,推广“大物业”管理模式,将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与邻近小区打包统一委托管理,推动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承接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鼓励街道(乡镇)牵头成立小区事务服务中心等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继续探索社区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为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提供日常安防、卫生保洁、设备设施维护等基础性物业服务。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改管运”提供服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建设,推广老旧小区“改管运一体化”改造模式,引进社会资本为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提供建设改造、物业管理服务、资源盘活运营等一体化运作,推行物业服务“先试后买”。
此外,针对早期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由群众自建房发展而成的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且业主未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推动街道党工委组织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等形式,共同协商聘请保洁、保安、维修等物业服务人员,实现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力争全省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100%实现物业服务兜底。对承接老旧无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授牌,并予以信用加分。
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业委会履职的日常监督
《要点》还要求对未成立业委会或者业委会未如期换届改选的住宅小区,推动街道党工委指导组建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部分职责,力争2024年30%以上无业委会或业委会未如期换届的住宅小区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2025年60%以上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
此外,探索建立业委会履职负面清单,完善业委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引导业委会依法依规运作。推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对业委会履职的日常监督,要求其每季度公布工作经费使用、议事决策、小区维修更新改造等情况。指导社区党组织每年对业委会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