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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组合拳” 激发消费新活力

围绕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我省出台补贴实施细则

N海都记者 马俊杰

见习记者 刘帆风

今年4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福建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出台《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福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着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围绕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6月21日出台了《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福建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

囊括扫地机、智能卫浴等 智能家电加入“换新”队伍

根据省商务厅等14部门印发的《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新发布的《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不仅将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洗衣机、冰箱(柜)、电视、空调、热水器、烟机灶具、洗碗机、蒸烤箱、烘干机等传统家电纳入重点支持的换新品类,还将扫地机、智能卫浴、按摩椅这些近年新兴的智能家电也囊括其中。

《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补贴时间为从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的对象是在福建省内消费并在省内开具发票,且收货地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消费者,并规定了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按照不超过最终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件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等细则。

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可以在发放补贴的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并按照要求进行消费券核销。参与商家应提供旧家电现场核价及上门收旧服务。

聚焦绿色、智能、适老 家装“焕新”涵盖更广

《福建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聚焦绿色、智能、适老三个升级品类,覆盖“大家居”行业全领域,广泛动员各方积极参与,统筹城乡,线上线下联动,释放家居消费潜力。

《福建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根据省商务厅等14部门印发的《福建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要求,重点补贴以下12类产品:淋浴器、坐便器(须在中国水标识网备案)、床、床垫、沙发、茶桌茶几、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智能门锁。

补贴时间为从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消费并在省内开具发票,且收货地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家装厨卫产品。补贴标准为: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按照不超过最终成交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件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个人消费者在发放补贴的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家装厨卫商品,完成支付,即可享受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

最高补贴5000元

《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时间为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日期均含当日,下同)。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的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为同一人。

补贴范围为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乘用车。

即在福建省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价税合计,含5万元)以上燃油乘用车新车或者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的旧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

补贴标准为,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4000元。全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地不得叠加。

需要注意的是,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按照“本地转让、本地购车、本地申请”原则执行。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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