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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层高楼 业主砍断工人安全绳

这算不算故意伤害?

据媒体报道,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当时,有四名工人正在作业,楼栋有三十二层,高度大约一百一十米高,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该业主只砍断了安全绳的副绳,工人们没有发生意外。

据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讲述,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由于该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对花园的花草造成了损坏,遭到业主阻拦,两方就此产生矛盾。刘先生称,事后该业主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已同意私下赔偿和解。

此事件一经报道,引发网友讨论,不少网友有疑问:“这还能和解?很明显就是故意的啊!”有网友认为,砍安全绳的业主,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会让很多人都有恃无恐。那么,此事件中的业主到底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说法

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

“该事件中,业主的行为确实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律师黄洪连表示,安全绳被砍断,确实有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作为成年人是可以预见的。“而该业主明知道可能会造成他人生命死亡的结果,仍然不顾危害后果去砍断安全绳,属于放任的主观故意,涉嫌间接的故意杀人罪。因为最终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所以可以评价为故意杀人未遂。”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需要先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意图,如果是欲造成被害人重伤,而实际只是轻伤的话,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未遂。或者欲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但实际却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任何伤害行为,这样也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未遂。具体到本案,该业主因对工人施工时损坏了其楼顶花草而心存怨恨,明知工人在高空作业,仍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将工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意图损害工人的身体健康,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未受到伤害,该业主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除非该业主砍断安全绳时并不知晓有工人高空作业,才不构罪。

赵良善介绍,依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该业主比照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合潮新闻、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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