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用了15年的停车场,实际是人行通道?

仓山区福晟钱隆金山小区业主称,底层商场业主欲将停车场改造为人行通道;金洪社区居委会表示,按照规划图纸,该区域确为人行通道,多次协商无果,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

停车场电子道闸被损坏

小区一层商铺前空地被用作停车场

N海都见习记者 吴诗榕 海都记者 林雅璇 文/图

使用了15年的停车场,却遭围挡?7月2日,在福州仓山区福晟钱隆金山小区6号楼一层商铺前,小区业主与商场业主发生了冲突。令小区业主不满的是,商场业主欲将门前停车场改造为人行通道;商场业主则拿出了规划图,称该区域原本就是商业人行通道。记者向金洪社区了解到,按照规划图纸,该区域确为人行通道,但15年来一直作停车场用途。目前双方互不让步,无法达成一致。

小区业主:商铺欲改造停车场,“强占”公共区域

小区业委会主任林女士告诉记者,自2010年左右小区陆续交房,6号楼一层商铺前空地便一直作为小区公共收费停车场,然而自去年年底该商铺通过法拍被拍下,现产权人欲将停车场改造为人行通道。

7月4日,记者在现场发现,商铺角落还堆放着黄黑相间的隔离水泥墩。在场业主称,7月2日商铺代理人黄先生等人未经小区业主允许,试图在停车场两侧设置障碍物,被6号楼业主们阻拦。业委会主任林女士说,“他们先是强行拆除停车场围栏,试图将物料搬运车开进来;被阻拦后更是强行打开小区的电子道闸,导致道闸损坏。”记者看到,停车场的部分围栏被损坏;而停车场其中一个进出口处的电子道闸的确处于“瘫痪”状态,悬在空中无法落下。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区域是小区的配套场所,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除了该停车场外,小区内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场,但由于小区建成时间较早,未能充分考虑到私家车逐年增加的情况,目前两个停车场加起来仍难以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

此外,业主们担忧将来该商铺会变成餐饮店。“经物业人员查看,6号楼属于并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根据《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并不能新建产生油烟、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林女士代表业主提出了三个诉求:一是尽快修复电子道闸;二是禁止将停车场改为人行通道;三是商铺不应用于开展餐饮服务项目。

商铺业主:原规划为人行通道,停车场影响经营和招商

记者注意到,商铺前张贴着一份商铺业主出具的告知书,显示:“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以及福晟钱隆金山建筑红线图等,一层集中式商场东南方向区域被规划设计为商业人行入口。目前,前述区域已全部被占用,用于停放小区业主车辆……目前状况也已经严重影响一层店铺正常经营。为符合规划用途,保障社会及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等,现请钱隆金山业委会及全体业主按照规划用途将该区域恢复原状。”告知书旁还附上了小区规划图。根据规划图,商铺前应有一商业人行路口,商铺前空地应为人行通道,仅在小区南侧次入口附近可停放5辆机动车。

记者致电商铺代理人黄先生,黄先生无奈表示:“投资几千万购置了这处商铺,如今招商都没办法进行。”他指出,商铺门口被用作停车场并非原规划所设,而是历史遗留问题,小区车位配比不足,业主车辆占据商铺门前的区域,严重阻碍了商铺的正常经营与招商活动。“过多车辆停放,不仅造成行人行走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

黄先生坦言道:“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7月2日我尝试在商铺前设置障碍物,又遭到业主阻拦,情急之下损坏了道闸,目前已经和道闸公司达成协议,并完成了赔偿事宜。”

而对于业主反对商铺用于开展餐饮服务项目一事,黄先生称目前招商进程受阻,还未能确定将开展何种业态。“我们向自然资源规划局了解过,我们这边是集中式商业,类似于万达广场跟爱琴海,应该是全业态(都可开展)。”

社区

多次协商无果

建议走法律途径

自6月份以来,小区业主与6号楼底层商铺业主僵持不下,物业与社区均多次组织、参与协商,但由于双方互不退让,调解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物业工作人员称,为维护双方权益,此前曾试着将商铺大门前的一片区域用简易栏杆围起。“这样既可以让车辆停放在靠路面一侧,也能避免业主将车辆停放在门前影响行人进出,晚上若商铺歇业,还能将简易栏杆收起,增加停车位。不过,商铺业主对这个解决方案并不满意。”

黄先生则说,为了解决恢复人行通道后停车位不足的问题,他曾向小区业主们提出愿意出资承包15号楼附近的市政停车场供业主们使用,业主们无需自付停车费,但也遭到了拒绝。

随后,记者来到金洪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公共区域实际用途与规划不符,根据相关规划图,地面停车场原规划为人行通道。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时,应当依法由业主共同决定。换言之,若业主希望将人行通道变更为停车场,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建议双方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当前的争议。通过法律程序,双方可以更好地解决分歧,从而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