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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我省城市“体检”试行新规

新规要求,城市“体检”应坚持问题导向,从住房到小区、街区、城区,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并将问题清单分解至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周婉怡

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不少人会定期去医院做体检。其实,对于城市而言,要想更好地发展也要定期“体检”。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体检的工作指导,规范城市体检的工作组织模式与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城市体检工作成效,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城市体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城市“体检”检什么?怎么检?

据了解,城市体检对象包括建成区、市辖区内的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

那城市“体检”要检什么,怎么检?《办法》明确,体检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划细城市体检单元,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等为目标,查找影响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更新,整治体检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

比如,住房、小区(社区)体检要摸清房屋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找准养老、托育、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短板以及小区安全、环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街区体检要充分考虑街区功能定位,衔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查找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设施设备运行安全以及街道环境整治、更新改造方面的问题。

城区(城市)体检要综合评价城市生命体征状况和建设发展治理,同步围绕居民生活便捷度、城市建设运行管理安全性等方面,找准短板弱项。

“体检”由谁来检?如何“对症下药”?

城市“体检”应由谁来检?《办法》明确,开展城市自体检要坚持城市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住建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区、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

城市“体检”如何根据体检结果“对症下药”?《办法》明确,各地应将城市体检提出的问题清单分解至相关责任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各地城市住建部门也要依据城市体检报告,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谋划生成城市更新项目,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办法》还要求,各地城市住建部门要建立完善城市体检监测评价机制,将上一年度城市体检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纳入本年度城市体检工作中。此外,城市住建部门应不定期对城市体检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对体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调度,推动解决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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