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要坐飞机去澳门谈生意,结果发现被限高了。男子赶紧到法院协商还钱。说好一周内还钱,4天就把钱全部还掉了。海都记者从漳州芗城法院获悉,法院给予男子正向激励,为其实施信用修复,开出了漳州法院系统第一份《信用修复证明书》。
“法官您好,我是苏某,前阶段我在银行申请贷款未通过,现在要买机票去澳门谈生意,机票也买不了,想问一下我要怎么办?”
近日,芗城法院执行局蔡法官接到被执行人苏某的电话,咨询执行案件办理进展,“申请人杨某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本院已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原来,这是一起涉案16万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因被执行人苏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芗城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此后,苏某发现自己贷款、出行和高消费处处受到惩戒措施的约束。
面对压力,苏某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并表达了强烈的还款意愿,执行法官也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在获得申请人杨某的理解和支持后,苏某努力筹集资金,原本约定一周偿还剩余全部欠款,4天就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充分实现。结案当日,执行局蔡法官向苏某出具了《结案证明》,执法公信中心依苏某申请向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对其守信行为给予正向激励,实施信用修复,屏蔽其被执行人信息,苏某重新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支持,贷款得以顺利审批,也能购买机票出行。这也是漳州法院系统开具的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