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我就不应该把卡借给他,为了那一点报酬!”面对民警,泉州女子朱某后悔地低下了头,而这一切的源头,是她将一张银行卡借给了“朋友”帮忙“转钱”。近日,惠安县公安局辋川派出所破获一起帮信案件,嫌疑人朱某(50岁,惠安人)被抓获。
据朱某交代,7月的一天,她的手机突然收到一名陌生人添加微信好友的信息,对方称自己是隔壁镇上的人,想要和朱某交个“朋友”。之后几天,对方频繁找朱某聊天,两人便熟络了起来。有一天,对方告诉朱某,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要朱某提供银行卡号并帮他取现金,还答应给朱某几百元报酬。碍于“朋友”情分,朱某勉强答应了,而得到报酬后,在金钱的诱惑下,她继续帮忙取钱。
到案后,朱某后悔不已。她说,自己也明白将银行卡借给别人有“风险”,但当时心存侥幸。民警表示,正是这一念之差,让朱某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目前,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