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马俊杰通讯员 韩慧魏) 8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后洲派出所在夏季治安大清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两起不配合房屋出租人采集信息案进行查处,承租人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当晚,后洲派出所组织民警针对辖区君临天华小区开展集中清查,发现位于君临天华5号楼一处出租屋,房屋承租人许某、林某承租房东李某的房屋暂住,因认为其为短期租住,在房东李某要求其提供身份信息登记报备时,两人拒绝提供。
民警依法对房东李某和承租人许某、林某进行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许某和林某对不配合房屋出租人采集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许某和林某予以行政处罚,罚款200元。随后,民警将许某和林某身份信息登记录入流动人口系统,并对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许某和林某表示今后将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