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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七月半 习俗知几何

N海都记者 吴雪薇

昨天是农历七月十五,是民间传统的“中元节”,是相对正月十五的上元节和十月十五的下元节而言。它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并为中国传统的祭祖大节,亦是道教中的中元节、佛教中的盂兰盆节。但无论叫法如何,祭祀、祝福已逝的祖先和亲人,是“中元节”不变的主题。

隆重家祭 手作祭品致诚意

在福州民间,中元节又称“七月半”。在农历七月十三,83岁的潘老爷子就大清早起床为中元祭祖做准备。“从小我就看着大人祭祖,如今我也是每年都不落下,就算年纪大了,也每一道菜都自己做。”他对着年轻的外孙女念叨着,在中午前,一家人就要“拜拜”,芋泥、鱼丸、螃蟹、排骨、炖蛏……十几道菜搬上餐桌,等待着在外的儿女和孙辈回到家中一起品尝。福州中元节还有必备的供品“餈(zē)”和“食(cí)”,这是糯米磨浆制作的一种食品,作为祭品,上供祖先,也可赠送亲友。

除此之外,过去的福州中元节还“焚楮衣”,在李乡浏、李达所著的《福州民俗》中提及,这一用意是为去世的祖先送去衣物和金钱,作为一种隆重的家祭仪式,节前各家就开始忙折楮衣、糊纸箔,做好中元节烧纸的准备。有的地方,出嫁的女儿、孙女等,也回家参与折楮衣、糊纸箔。这“楮衣”即毛边纸印上衣裤图样,或各种花纹,折叠后,用印红图案的大张黄纸,作为包袱,包好以便焚化。这一天,不少乡镇的村俗还要做“普度”,为追荐祖先而举办道场法会,首尾一般要三天,还要邀请戏班唱大戏。

“七月半,鬼门开”,福州闽剧与民俗专家林颖介绍,民间认为,中元节孤魂野鬼都出来游荡,因此十五前后祭完了祖,不少人还会于七月三十,在街边为无亲人祭祀的他们摆上供品。

七月十五“做半段” 亲朋好友聚无断

不过,中元节明明是十五日,为什么潘老爷子要在十三祭祖?《福州民俗》中提到一个说法,据说,宋末元兵南攻,为了避兵干扰,“七月半”提前在七月十四过,才在福州各地造成时间不一的状况。不过大致约定俗成的时间从七月十三至十八左右。这样,各村时间不一样,也方便出嫁的女子返家过节,尤增热闹。

但其实在福州的七月,另有一个极为盛大、有趣的习俗——“做半段”,也称“做半旦”。古籍《鸢飞鱼跃斋随笔》记载:“福州附近乡间,视七月半为一大节,谓之半段。”

林颖介绍,因为这个时间点刚好也在中元节时段,民间常混在一块举办,于是也会出现祭祀神明、迎神赛会等活动,不少人就把这两个节日、习俗混为一谈了。做半段,通常是指这时候全年时间过了一半,早稻已收,正值农闲之时,大家一同摆酒设宴、同庆丰收。各乡各村在“做半段”时间上一般也会错开,以便于互相邀请。大部分都是在农历七月做半段,也有一些地方庆祝到八月的,所以也有说“七月半八月半”,例如,鼓岭七月初七,义序八月初四,城门八月初八,淮安九月十五……这一方面是祭祀祖先,感谢天地赐予风调雨顺,庆祝丰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酬谢乡亲的帮助,增进大家的感情。在过去的福州乡村,做半段是展现家中手艺、财力、人缘的时候,很多人请厨师来办席,来了就是客,陌生人也可以加入席间。

中元祭祖,邀孤魂同食;“做半段”庆丰收,邀乡邻同贺。林颖觉得,这也是福州邻里守望相助,乡俗常怀悲悯之心的一种体现:“七月十五‘做半段’,亲朋好友聚无断。好酒好菜请侬客(客人),肉燕鱼丸太平卵(蛋)。”

□阅读延伸

福建这些地方为何

提前一天过中元节

N刘大可

公认中元节是农历七月十五,但在闽西闽东闽北等一些地区的乡下,中元节却是在七月十四过。不仅是中元节,这些地区的端午、中秋、重阳节往往也提前一天举行,如五月初五端午节为五月初四,八月十五中秋节为八月十四,九月初九重阳节为九月初八。

为何这些地区节日要提前一天过,人们往往好奇,但连当地人都不知所以然,只道是祖宗传下来,历来如此的。对此,笔者曾多方查找方志和相关谱牒,请教乡间耆老,得到多种不同的说法。

防过节食物被抢提前一天过节吃掉

其一,民国时期的《武平县志》载:“若端午、中元、中秋、重阳节,有前一日者。相传明末土寇充斥,往往入乡抢食,故提前一日过节,俾贼至无所得食,故老相传,理或然矣。”

其二,太平天国时期,太平军经常在过节时到乡下抢食,甚至连好不容易过节时才有的猪肉也被抢走。有过多次经历后,老百姓想出一个办法,即将节日提前一天进行,把为过节准备的食物统统提前吃掉。时间一长,提前一天过节就成为一种风俗。

其三,清前期,城里的旗下佬(指清初下层士卒)每逢过节都会下乡骚扰百姓,将好吃的东西一抢而光。敢怒不敢言的老百姓只好提前一天过节,使旗下佬第二天来时一无所获。年复一年,这些节日提前一天就成了惯例。

这三种说法情节十分相似,不同的是时间和人物。第一种土寇说不甚合理。因为“土寇”与乡村关系密切,入山为寇、出山为民,对乡村情况很熟悉,不可能被年复一年的“提前过节”反复蒙骗。而且“土寇”整体力量不大,极易遭整村、整族的抵抗,一般不致改变民俗。

第二种说法也值得商榷:太平天国运动持续时间短,在福建活动时间则更短。具体到一些村落,太平军甚至是一晃而过。如此短暂的时间对一种风俗的形成与改变所产生的影响是很小的。

八姓之村不同俗 或因这两姓祖上“有人”

第三种说法可能性较大。一方面,“旗下佬”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长,具有影响民俗的时间跨度;另一方面,“旗下佬”是官府的代表,这种“兵匪合一”的身份才能使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从而采用聪明的对策,将节日提前一天进行。

笔者一行到闽西武北湘店镇店厦村调查时发现,该村刘、曹、邱、罗、蓝、梁、邹、黄等八姓人中,罗、梁二姓节日不提前,另六姓则提前一天过节,同村而不同俗。一位梁姓长者说,清朝时,他们有位上祖叫梁满郎,罗姓则有一位叫罗大胆的,均武艺高强,同在汀州城担任武职。梁满郎还任长汀县把总,能使钯头80斤(约合市斤99.2斤)。每当节日来临,乡亲们担心旗下佬来抢食而准备提前过节时,他们都吩咐同族人不要担心,照常过节,如果旗下佬来抢劫,他们会去对付。于是梁姓和罗姓都照常过节,一直保持到现在。由于历史原因,罗姓、梁姓已找不到完整的族谱,只剩下残缺的简谱,我们从简单的《梁氏世系谱》中获得如下文字:“十三世大乡,号满郎,任长汀把总,技勇甚高,能使钯头八十斤。”根据这则材料,我们可以推测梁满郎生活的大致时代。店厦村梁氏现在最小的25世,较长的23世,以25—30年一代计,据此上溯,13世当在1700年前后,这段时间正是属于清前期,与传说中的“旗下佬”活动时间较为一致。此外,梁满郎不怕“旗下佬”除“技勇甚高”外,可能与任长汀把总一职有关。而“长汀把总”所能产生的威慑力除对“旗下佬”有效外,对“土寇”、“太平军”均不起作用。因此,从梁满郎生活的时代和他的身份,可印证前述第三种说法。

闽东端午提前一日过 传与闽王有关

近读冯梦龙《寿宁待志》,发现节日提前一日在闽东寿宁县还有两种不同说法。该志载:“四时惟端午、中秋二节最盛。端午以四日为之。相传国初,民与兵争市肉至相杀,自是,民间先一日作节。而旧志云避闽王死忌,未知孰是?溪水浅而溜,且多石,故不设竞渡。”由此可见,在寿宁县端午节为五月初四,究其原因有第四种说法:明代初年“民与兵争市肉至相杀,自是,民间先一日作节”和第五种说法即旧志所载“避闽王死忌”。

第四种说法与前述第三种说法相似,其故事母题是“兵民相争”,结果是弱势之民先一日过节,相沿成习。第五种说法则在更广阔的范围流传,在清朝时期的《政和县志》《古田县志》《宁德县志》,明朝时期的《福安县志》均有端午提前一天过是为避闽王死忌的说法。(作者为省委党史方志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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