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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当你洗完澡,未着外衣窝在沙发上追剧时,耳边突然传来嗡嗡声,你抬头一看,却发现一架无人机正透过你家窗户,窥视着屋内的一切……你能想象这样一幕会是真的吗?
近年来,无人机偷拍现象并非个例,其触角已悄然伸至生活的多个角落,从居民楼到酒店房间,乃至街道上行人的头顶,已经引发越来越多人的不适,并敲响隐私保护的警钟。
专家认为,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无人机相关立法带来了挑战。在面对无人机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时,一些现有的法律条款还显得不够明确。
专家提醒,公众若发现自己被无人机偷拍,切勿惊慌,需要冷静处理,可对偷拍及时取证,进行举报、投诉和起诉维权等。
现象
夜半偷拍居民卧室
还“跟踪”单身女性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凌晨时分,意外发现一架无人机在自家窗外盘旋窥探,她果断报警,并与朋友一同追踪,最终将偷拍者当场抓获。该事件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被广泛讨论,并迅速引起社会的关注。
“当时我正穿着内衣趴在卧室床上看手机,突然听到窗外有嗡嗡的声音,持续了一会儿,我一抬头就跟两只‘绿瞳’对视上了,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赶紧裹了件衣服。”万女士在讲述自己遭遇的这段经历时,仍然心有余悸。
万女士随即起身,想拍照留下证据,结果无人机仿佛察觉到了异样,“我一走到窗边它就飞走了”。
家住7楼的姜女士,同样有着这样一段令人不安的经历。她回忆,前段时间晚上9点多钟,经常有人在小区里飞无人机,黑色机身绿色灯光。“有一晚我们透过窗户发现它的时候,楼下正好有一位单身女性从小区大门进来,无人机与她保持上下一米左右的距离,在她的头顶飞行,并且保持跟踪的姿态持续了100到200米的距离,直到那位女性进入单元门。”
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众多网友纷纷发声,讲述自己或亲友遭遇无人机隔窗偷拍的经历,并分享维权过程。
这些无人机偷拍事件都有着一些共性。比如,它们大多发生在夜深人静、人们入眠之际,且频繁出现于高层住宅或酒店房间的窗外。部分先进一点的无人机甚至具备语音功能,能够传出操控者的声音。更有甚者,操控无人机在行人头顶盘旋“跟踪”,甚至在网络平台直播,将个人隐私暴露无遗,其行径之嚣张,令人不寒而栗。
担忧
不实名并不鲜见
偷拍者难锁定
“他知道我的地址,报警了我怕他报复我。”有受害者表达了自己的顾虑。还有受害者表示:“虽然已经报警了,但抓不到人,我还是很后怕。”
记者从多位无人机偷拍受害者处了解到,现实中,能被锁定并追责的偷拍者很少,已成功侦破的案件大多依靠警察的不懈蹲守,再辅以红外热成像或其他特殊技术手段。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虽明确规定了无人机使用者必须实名登记,但依然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按规定实名操作,追查起来困难较大。
据业内人士林乐(化名)透露,不实名在实际操作中并不鲜见,虽然在新购无人机激活时会引导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但不认证的话在功能上使用限制并不大。此外,除了像大疆这样的大型无人机制造商会引导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外,市场上也存在一些小品牌无人机在进行着所谓的“黑飞”,甚至,消费者还可以购买配件自行组装无人机,这些配件易于购得,且无需任何实名认证。
疑问
禁飞区为何能照常起飞?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偷拍行为发生的地点属于禁飞区。很多正规厂家为其无人机产品在出厂时就设置了禁飞区、限飞区区域,然而为何偷拍者还能使用该无人机在禁飞区照常起飞呢?
“破解无人机不难,找人永久破解的话也就一千元左右,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低成本的破解方法。”林乐介绍,如果想在禁飞区拍,正规途径是去辖地派出所报备,通过后将派出所盖章的文件上传到无人机系统中以解除禁飞限制,或者在UOM系统通过考试后可以直接线上申报。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人不愿意走正常途径申报,除了怕麻烦,一个重要原因是派出所要求飞行者出示无人机证书,在线上UOM系统申报也需通过线上考试。当前,国内无人机证书种类繁多,包括中国民航局(CAAC)颁发的执照、AOPA/ALPA合格证、ASFC飞行员执照以及UTC合格证等。然而,这一本应保障飞行安全与秩序的机制,也有空子可钻。
“证书是可以明码标价的,你要任何证书,给钱就可以。”一名知情人士透露,现在无人机证书倒卖、代考现象很严重,“网上有些科普无人机证书的人,打着科普的幌子暗中做倒卖生意。”
专家
筑牢低空“隐私防线”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与普及,如何有效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低空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北京市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董念清表示,无人机偷拍现象扰乱空域秩序,威胁国家与公民安全。它不仅泄露个人生活隐私,还可能使敏感信息如医疗、出行、金融账户等遭非法利用,加剧人格尊严侵害与财产风险。此外,还易诱发网络犯罪,如诈骗、敲诈等,危害社会安定。无人机偷拍行为及后续散布、传播等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淑焕表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的行为。不过,在现有条件下,不论是公权部门的监管、处罚,还是公民个人取证、维权,都存在一定难度。而这些难度一方面源于法律规定还不够完善、具体,另一方面则源于反制的技术手段匮乏。
董念清亦认为,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无人机相关立法带来了挑战。在面对无人机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时,一些现有的法律条款还显得不够明确。例如利用无人机偷拍他人在公共场合的私人活动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合法与违法的法律边界在哪里?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或相应的法律解释进一步阐明。此外,在实践中,被偷拍公众维权也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是由于现有法律对偷拍行为的处罚较轻,违法成本低,威慑力不够;另一方面,由于无人机自身的灵活性、隐蔽性以及操作的远程性,被偷拍者发现被偷拍有难度,发现后留存被偷拍的证据以及找到偷拍者都存在难度。
董念清介绍,欧盟的无人机管理模式在隐私保护方面为我国提供了宝贵借鉴。其通过法律明确无人机记录的公共场所的视频资料属于个人数据,并赋予被监控者数据控制权。同时,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发布了欧盟通用的无人机规则及即将出台的《无人机法》,为无人机运行、隐私保护及市场监管提供全面指导。“我国无人机发展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市场规模较大,在制定无人机相关法规时,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强我国公众参与度,确保相关法规能够合理制定有效实施。”
王淑焕提醒,公众若发现自己被无人机偷拍,切勿惊慌,需要冷静处理,可对偷拍及时取证,进行举报、投诉和起诉维权等。取证主要是利用随身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及时拍照、摄录无人机偷拍的视频、照片,记录无人机的外观、型号、时间、地点、飞行线路等。“有条件时在周边迅速查找使用无人机偷拍的‘罪魁祸首’,之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空管机关投诉、举报,以阻止个人信息的泄露,防止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