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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来泉设总部 最高可奖千万

泉州发布商务领域惠企奖补政策申报指引,涉及外资招商、对外经贸合作、跨境电商等

N海都记者

沈舜枝

日前,泉州市商务局发布商务领域惠企奖补政策申报指引,涵盖市、县两级商务惠企政策,奖补范围涉及外资招商、对外经贸合作、会展经济、跨境电商等。

外资招商: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

对外商投资企业2024年度实际到资金额达500万美元且用于服务泉州经济建设的项目,按照年实际到资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其中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外资并购企业、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年实际到资金额再叠加给予0.5%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此外,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来泉设立综合性总部及营运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职能总部的项目,按照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对外经贸:支持建设两国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

支持产业外向型程度高、与海外国家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协作基础好的县(市、区)或园区建设两国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对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给予牵头执行单位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并购,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并购类(如并购品牌、企业等)且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的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能源资源开发业企业稳妥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制造和能源资源基地,在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产业链供应链。对2024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20万美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其中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及RCEP成员国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

支持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对列入市政府“一月一主体一活动”的计划项目,按照港澳台地区、亚洲(不含港澳台)、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区域和活动国家(地区)数量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资金支持等。

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企业最高可奖100万元

支持招引跨境电商行业龙头主体。对入选“世界500强”或“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设立的全国性/区域总部(独立核算),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在企业用地、子女入学、人才住房等方面予以支持。

培育跨境电商供应链平台。对当年度跨境交易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平台活跃商户超过300家的供应链平台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建设。对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集聚区),根据产业集聚成效,分别给予区运营主体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分档奖励。

推动中心城区跨境电商集聚集群发展。支持东海跨境电商生态圈输出国家示范园区成功经验,在中心城区拓展建设一批新园区。

此外,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当年度新获批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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