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燕
近日,泉州市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两起机械企业违法案例(两起都涉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均被丰泽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希望有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风险。
未持证从事焊工作业
员工被罚15000元
2024年7月17日下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员工姜某某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工作业;全厂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无漏电保护,机台设备无接地保护。这些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姜某某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5000元;对福建某机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15000元。
未能提供安全生产协议台账
公司被罚25000元
2024年7月29日上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给泉州某五金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检查。经查: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定期安全检查的台账。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生产法》。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000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某某处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