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故事绘 上一版 下一版  

“金九银十”,旅游旺季来临,旅行、游玩成了大伙的生活关键词,然而,在旅行的路上,总会遇到有趣、危险、怪异的事

旅行奇 遇记

“陪爬”兴起 大学生兼职“爬山搭子”

近日,“陪爬泰山成大学生热门兼职”登上网络热搜。爬山对很多人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而泰山主峰海拔高达1545米,对攀登者的体力和毅力都有一定的要求,而一个有体力、有经验的“爬山搭子”,正好能够满足这部分游客的需求。

20岁的小孙老家在山东枣庄,做泰山陪爬快两年了,在自己的社交账号里,小孙这样介绍自己:200一次,免费背包。本人山东本地大学生,20岁,原乒乓球体育生,跑动能力不用质疑,身体倍棒,性格开朗。一路陪你聊天从山底到山顶,了解泰山历史,风趣讲解情绪稳定,给你提供满满的情绪价值。你爬不动连哄带骗地拉你到山顶,全程为你拍照,你的专属摄影师,拍摄技术还可以,懂受伤急救……

小孙说,他的客户来自天南海北,有谦虚低调的老板,有无忧无虑的孩子,有脚踏实地的职员,也有历经沧桑的老人。第一个客户让他记忆犹新:“我的第一个客户是一个大姐姐,30多岁,自己创业。她找我那天刚好是暑假,她说心情不好,要找个人陪爬泰山。我和大姐说,爬泰山心情绝对会好。泰山脚下,有万仙楼,一个大石刻着‘渐入佳境’,往前的风景越来越好;过了云步桥,桥边山体有一方摩崖石刻,上刻‘至此始奇’,从这里风景开始变化万象;到了对松山,石头上刻着‘至此又奇’,这里的景象,更加奇特。”小孙说,泰山山道有很多石刻,内容都是教人要乐观,所以他沿途会不厌其烦地为顾客讲解这些石刻。

画外音

双方在无合同约束的情况下很容易闹出纠纷,一旦旅途中出现意外情况,责任怎么认定也成了棘手的问题。随着陪爬的社会接受程度越来越高,从业人员越来越多,景区和旅游管理部门有责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好游客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优化服务提供,服务监管去切实保障无论是陪爬人还是被陪爬人各自的利益,来保障双方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中式浪漫”变成“飞来横火”

打铁花是流传于民间的一种传统习俗,经千年流传形成一种场面恢宏、气势磅礴的独特表演风格,被誉为最狂野的民间艺术。打铁花时,铁水的温度需要保持在1600℃至1700℃,才能确保打出的铁花效果好,铁水能有效地溅射并形成美丽的火花。这就导致,我们在观赏如此盛大“烟花”的同时,危险也随之悄然降临。

9月16日,在山东济南,有市民表示在观看打铁花表演的时候被烫伤。当事人表示,此前在网上查过打铁花的“灰”落在身上烫不到人,便让女儿骑在爸爸肩膀上看表演,自认为站在第三排已经比较安全了,结果飞溅的铁花正好落到女儿身上,还飞到了爸爸的脖子上,当时觉得特别疼。事后发现,女儿的裙子被烫坏了,而且父女身上都有被烫伤的疤痕。视频发布后,发现现场不少人也表示被铁水烫伤。

对此,举办表演的商场回应,已知晓此事,原本是圈出一个区域,也在尽量安排观众往后撤,但大家往前挤,可能就更近了,现场不是很好控制,只能尽量告知。

画外音

“烟花”虽美,但因打铁花表演而烧伤,甚至引发火灾的案例不胜枚举。与普通焰火相比,“打铁花”的焰火规模大、火灾危险性高,打铁花表演者都是经过多年的训练,具备了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艺才能进行表演。观看的市民朋友们切记要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护再观看。

铁路也超售?

中秋节像“春运”

有网友发文称,9月17日从连云港开往南京南的G8365次列车上,1至8号车厢座位全部二次销售,导致几百名乘客有票无座,引起广泛关注。相关视频显示,列车上挤满了人,不少乘客站在车厢中的过道上,把本就狭窄的过道挤得水泄不通。

有网友表示:“9月17日,从连云港开往南京南的G8365次列车,1至8号车厢座位全部二次销售,导致几百名乘客有票无座。”“中秋节,大家都是大包小包的,上车奔向自己的座位,居然发现车票上赫然有着同等车站、同样时间的乘客。”

“一个座位出售两三次,一个车厢大概有三四十张重复售票,列车广播称这是特殊情况,请大家找有位置的地方站一站。关键是没有地方能站了,人们摩肩接踵,汗味和月饼的味道混合在一起,有种特殊的‘喜庆’味道!”

也有的网友称,非常担心安全问题:“人越来越多了,会不会导致安全事故?反映问题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大家都很担心超载问题和安全问题。近三个小时车程中,没有任何实质改善,列车员来了也只能验验票,问题也解决不了。”

画外音

知道航司会有超售,没想到铁路也有“超售”。在出行高峰,供需出现矛盾,也并非不能理解。短期的供不应求,确实很难有一个彻底的解决方案,但至少在服务上,应该减少人为的失误。另外,也不能完全只考虑铁路部门的利益最大化,逼迫乘客去“买长乘短”。如果能实事求是,精准匹配乘客需求,优化区间售票规则,还是极有可能在一定程度减缓买票难的问题。

老人报团出行受伤

谁来“买单”?

9月,王大爷与8名好友一起报名了“京北远郊2日游”,并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和某旅游公司共同向王大爷出具《确认单》,说明:本次出游的组团社为旅行社,接待社为某旅游公司。

按照合同约定,旅行社负责王大爷等人从小区至房山集散点的往返接送,某旅游公司负责从房山集散点至景区的往返接送。某旅游公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了旅游大巴负责具体接送工作。出游当天,王大爷坐上了大巴。在前往景区途中,王大爷起身离开座位拿东西时,突遇车辆刹车后摔倒。王大爷随即被送往景区附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胸椎骨折。但王大爷觉得身体问题不大,没有遵从卧床休息的医嘱,第二天继续随团出游。

旅游结束后,王大爷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在康复期间,王大爷多次找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将旅行社、某旅游公司及汽车租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酌定王大爷自担40%的责任,旅行社、某旅游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共同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某旅游公司、汽车租赁公司赔偿王大爷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万余元。

画外音

伴随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银发群体逐渐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力量。老年人出行需求旺盛,但安全、健康等问题仍是高龄出游的难题。“银发旅游”应遵从安全至上原则。旅游从业者要做足安全功课,从老年游客的实际需求出发,推出更多“适老化”的旅游线路和产品,配备完善的急救设备和人员,降低旅行中发生意外的风险。老年人也要从自身角度出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慎注意个人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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