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柳小玲) 9月20日,记者从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总指挥部市场规范组获悉,泉州市有854家酒店、民宿业主响应各级行业协会倡议,分别签署有效期两年的价格合规承诺书,将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合理行使市场定价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杜绝“漫天要价”、“坐地起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争议,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其中“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以节前三个月均价为基数,800元以下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倍以下;800元(含)~1500元的房型涨幅控制在0.8倍以下;1500元以上(含)的房型涨幅控制在0.5倍以下。
春节期间则以节前三个月均价为基数,800元以下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5倍以下;800元(含)~1500元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3倍以下;1500元以上(含)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