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3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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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燃气体浓度监测装置 泉州两企业被处罚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9月22日,记者从泉州市丰泽区委宣传部获悉,为全面提升有限空间涉危企业生产作业安全防范水平,近期,丰泽区应急管理局公布查处2起涉危企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8月7日下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某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到现场时,企业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经查,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非水性油漆的调漆间、喷漆室、调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且未设置通风设施;未提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台账。对泉州市某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30日上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某艺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非水性漆的一间调漆间、两间喷漆室均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且未设置通风设施。对泉州某艺品有限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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