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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惩机动车排放弄虚作假

​即日起,六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严惩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等“十类情形”

10月9日,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省第二联合督导组赴厦门开展督导

N海都记者 江方方 文/图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排放已和环境空气质量紧密联系。而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作为移动源污染管控的关键环节,其弄虚作假行为不仅影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也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即日起,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六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集中精力重点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等弄虚作假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切断作弊装置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利益链,以及虚假维修和作弊检验的利益链。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机动车检验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市民可拨打12345,或本报热线968880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造假时有发生 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据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4.4亿辆,年排放约520万吨氮氧化物,全省机动车保有量2600万辆,年排放约40万吨氮氧化物、0.48万吨颗粒物(其中重型货车70万,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76.1%,颗粒物占比52.1%),是影响PM2.5和臭氧指标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可能成为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

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清水蓝天”交叉执法、专项监督帮扶等行动,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执法监管力度,查处多起弄虚作假案件,发布典型案例6批19个。造假情形既有套牌检测等常规操作,也有遥控篡改或者伪造检验数据等专业手段。经过整治,造假乱象总体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机构存在违规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十类情形”

按照国家统一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会同法院、检察院联合发力,自上而下坚决遏制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频发势头。各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优势,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推动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违法机构全链条打击,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和系统治理。

本次专项整治将按照“治、打、断、建”工作思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弄虚作假行为,坚决切断作弊装置生产、销售、使用,以及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沆瀣一气、联合作假的非法利益链条,推动机动车检验和维修领域健康发展。重点打击10类弄虚作假情形:一是使用“一键达标”等作弊装置;二是不检验直接出报告;三是换车替检;四是未按标准要求检验而出具合格报告;五是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六是故意遮挡检验过程视频;七是对车辆非法改装;八是不维修直接出具维修合格证;九是拆除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十是制作或销售检测作弊器。这些作弊手段和装置成本极低、操作简便、违法收益大,已成为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的突出短板弱项。

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形成强大社会震慑效应,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实现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助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倒逼移动源污染减排,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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