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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热播国产青春家庭电视剧《迎风的青春》迎来收官。该剧以20世纪90年代末油田子弟的日常生活为背景,既记录少年的冒险与探索,也描绘青春的挑战与成长,最终在两代人的青春交织中,讲述程苗苗、李肆等出生在油田基地的一代青少年不惧时代束缚,追求梦想的青春成长故事。那么,在幸福与挫折交织的青春成长之路上,少年们面对着怎样的法律问题?
剧情1
李肆偷卖家中物品
程苗苗、李肆等人准备参加学校举办的迎接香港回归欢庆活动,但遗憾的是他们精心准备的节目没有被选上。程苗苗为了让学校师生对自己刮目相看,一气之下决定和小伙伴通过假期去香港旅游的方式来庆祝香港回归。但对于几个高中生来说,高额的旅游费却成了最大的阻碍。于是李肆“灵机一动”,将自己父亲刚买的桑塔纳的车胎卖掉了,最终凑齐了旅游费用。东窗事发后,李肆却不以为意:“我卖自己家车胎,关不着警察叔叔的事。”
分析
盗窃家庭成员财物
是否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盗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无论是对外人还是对家人,其本身的性质都是违法的。但偷卖家中物品是否构成盗窃罪,还需考虑偷窃的财物价值、偷窃者的年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行为后果等诸多因素。如果偷窃的物品价值较高或多次偷窃,达到了盗窃罪的定罪标准,那么该行为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如果偷窃者是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东窗事发后,李肆嚷着“我卖自己家车胎,关不着警察叔叔的事”,事实真如李肆所说吗?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可见,实际情况并不像李肆的想法那样天真,即使偷拿的是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也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剧情2
“妈妈团”陷教育骗局
程苗苗等几名小伙伴正值高中,学业繁忙,妈妈们为帮助孩子安神健脑,参加了“教育专家”江达骋(句号 饰)召开的讲座,在他的推销下购买了一堆“补脑口服液”。随后,程苗苗的爸爸程鹏飞(田雨 饰)发现江达骋售卖的口服液系“三无产品”,里面含有“安定”成分(“安定”又名地西泮,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对孩子身体存在危害。那么,“教育专家”江达骋的行为可能构成哪些罪名?
分析 “教育专家”或构成哪些罪?
首先,江达骋利用家长渴望孩子成功的心理,通过开讲座的方式大肆鼓吹成功学和教育学,采用虚假宣传等诈骗手段,推销自己的“专业团队”所研发的“保健品”,误导家长对其产品的真实功能产生错误的认识,使得家长基于认识错误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其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江达骋售卖的“补脑口服液”中含有“安定”成分,正值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服用后容易产生头晕乏力、精神错乱等症状。“安定”属于药品,系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论是江达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安定”,或是销售明知掺有“安定”的食品,其行为均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剧情3
袁山青遭遇暴力讨债
剧中袁山青的父亲袁勇是一名被通缉的“诈骗犯”,袁山青也被其他人戴上“通缉犯孩子”的帽子,并被怀疑是袁勇的同伙。之后,有几名男子为了讨债,在以警察的身份敲开了袁山青的家门后,将袁山青的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并拿走了袁山青藏在柜子里的零花钱,讨债人员牵来的狗也将袁山青和三岁妹妹袁山紫的手臂咬伤,最终袁山青找到菜刀将该一行人赶跑。那么,袁山青的遭遇又蕴含着哪些刑事法律问题呢?
分析
举刀反击涉嫌犯罪
还是正当防卫?
剧中讨债人员未经袁山青同意,擅自闯入袁山青的私人生活空间,侵犯了袁山青的隐私权及住宅安宁,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讨债者冒充警察的行为属于招摇撞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对于债务纠纷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暴力行为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索债行为,虽不认定为抢劫,但如果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标准,则讨债人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以上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讨债者牵来的狗将袁山青和袁山紫咬伤,涉嫌故意伤害。
对于袁山青拿刀反击的行为,袁山青主观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妹妹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在客观上采取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剧情4
李肆和舅舅
上演“赌神戏码”
李肆在剧中虽然是个衣食无忧的油田子弟,但他并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而是经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等场所。一次巧合,李肆发现了游戏厅内部的赌场,出于追求刺激和好奇的心理,李肆在尝试一次赌博后便乐在其中。其舅舅贾宝山知道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去赌场上演一场“赌神戏码”。可等两人刚进入赌场没多久,警察便查处了该场所,两人也一并被押送至派出所。李肆和贾宝山究竟陷入了什么样的刑事法律风波?
分析
一时失足赌博
犯罪还是违法?
赌博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对于游戏厅以营利为目的,私设赌场的行为,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应对行为人进行从重处罚。
对于参与赌博的“赌徒”,则应根据其是否主观具有营利目的,客观是否存在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来认定其是否构成赌博罪。剧中,李肆和贾宝山虽然多次参赌,但并不以赌博为生,故应区别于犯罪行为,而只构成一般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剧中贾宝山也只是被行政处罚了500元人民币,并收获了姐姐贾代玉的一顿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