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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孙子”“班主任” 骗​走老人2万元

龙岩一男子获刑;法官提醒,老年人若遇电话、短信要求转账或线下资金交易,应先询问亲朋好友,核实来电人的身份

N海都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李英

“奶奶,我把同学推倒了,现在就要赔钱,不然我会被人打的。”电话那头“孙子”的哭诉,让心疼晚辈的老人慌了神。殊不知,“孙子”竟是骗子假扮。近日,龙岩永定法院审结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假扮他人,帮助电诈分子向老人收取诈骗款,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案件经过

戴假发口罩冒充班主任 上门骗走老人2万元

2024年5月13日下午,刘奶奶接到“孙子”来电,对方在电话里略带哭腔地说自己因为不小心弄伤了同学,需要支付同学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2万元。“奶奶,你一定要救救我啊!”听着“孙子”的哭诉,刘奶奶十分心疼。电话那头的“孙子”求刘奶奶准备好现金,明天会让班主任到家里拿钱,并且一再强调让刘奶奶千万不要告诉自己的父母,避免被责骂。爱孙心切的刘奶奶顾不上通知儿女,便匆忙前往银行将自己存折内的2万元积蓄取回家中,焦急等待“孙子”的班主任到家拿钱救“孙子”。

当天,被告人张某某按照上线指令,戴着假发、口罩,冒充刘奶奶孙子的班主任来到刘奶奶家中,成功收取刘奶奶的2万元现金。之后,被告人张某某扣除自己的非法获利后,将剩余赃款按现行汇率折算成u币(一种加密虚拟货币)转入上游诈骗分子提供的虚拟钱包。

等静下心来,刘奶奶越想越不对劲,辗转反侧,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便叫来儿子说明此事,老人的儿子一听便明白这是遇到了“装孙子”诈骗,随即报警。

法院审理

明知他人诈骗仍帮收款 构成诈骗罪

永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还为其收取诈骗款2万元,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张某某自首、认罪认罚等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老年人遇到难以判断真假的事情时,切勿急于作出决定,任何通过电话、短信,要求线上转账汇款或线下资金交易的,都应先询问身边的亲朋好友,接听电话后核实来电人的身份;如声音无法辨别,可用亲友小名、生活习惯等较私密的问题提问验证。广大网民朋友要多关心家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多向老年人介绍防骗常识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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