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丹萍) 来自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消息,日前,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泉州中心市区正式落地。市民陈女士顺利从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泉州中心市区发放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目前,泉州中心市区已常态化开展居住权登记相关工作,申请居住权登记不涉及税费、不收取登记费。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