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张良 丁薇薇
平潭四面环海,渔业与航运业是当地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产业,而船员证是从事此类行业必不可少的证件。群众的需求催生了各种代办、培训机构,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涉船员证诈骗案件。
男子3万元办理船员证 换来一本假证书
2021年7月,平潭男子游某想办理船员证,经人介绍认识了顾某甲、顾某乙,并支付了3万元向其购买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同年9月,游某再次询问,其购买的一级轮机长渔业船员证书能否再转到远洋丙2大管轮渔业船员证书(俗称“渔转海”)。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游某再次向对方支付了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其间,游某通过官方网站一直查不到自己的报名情况,向顾某甲核实时,对方给了一个无法打开的网址,并声称渔业船员查询系统正在迁移。信以为真的游某又等了一个多月,仍然没有收到上课通知,于是再次联系顾某甲,对方退回了升级的费用1万元。
2022年4月,游某终于收到了证书,然而经渔政专门网站核实才发现,这本一级轮机长渔业船员证书竟然是假的。无奈之下,游某选择了报警。
骗取40余人报名费 两人被提起公诉
经检察官审查认定,2019年至2022年,顾某甲、顾某乙在明知无法开展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即“渔转海”)培训网上申报且无法正常参与考试的情况下,仍利用某公司中介身份,以可以协助办理渔业船员证书、组织参与“渔转海”培训为由,声称有“内部渠道”可以顺利通过考试获取船员证,在社会上招揽生意,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在收费后,两人并未实际开展船员证报名协助工作以及组织“渔转海”相关培训。
经审查,顾某甲、顾某乙二人以办理船员证为由,骗取被害人游某等40余人报名费、培训费等各项费用187万余元。目前,被告人顾某甲、顾某乙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平潭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今年以来,平潭检察院已受理数起船员证相关诈骗案件,有办理船员证需求的群众要提高警惕,应通过正规渠道参加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