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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一企一策”解决企业难题,新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可一次性获100万元奖励

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 为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福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方位推动福州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主要面向种养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亿元以上,加工流通类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且“十四五”期间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以“企业产能实现跃升、企业质量实现提升”为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达15家以上,中国农业企业500强达10家以上。

《方案》从加强领导挂钩服务、支持企业升格晋级、加强农业用地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人才保障等五个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政策扶持。

其中,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成立属地县(市)区工作专班,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可通过“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解决。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等仓单质押,按银行实际利息的50%给予补助,市、县(区)各负担50%,单个企业市县财政补助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企业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避让耕地,确实难以避让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龙头企业的新建、扩建项目用地需求;试点“点状”“带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的用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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