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沈舜枝)日前,泉州市发布《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实施对象是每一年度入选由泉州市招商办、泉州市工商联联合评选发布的“泉州民营企业100强”榜单企业,从资金、教育、医疗等11个方面为民营企业带来支持。
《措施》对当年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依序选取10家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同时,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入选企业如已领取过同类型或更高等级奖励的不重复享受,名额向后递补。
对有工业项目增资扩产需求的入选企业,允许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零星土地以协议方式供应给改造项目作为增资扩产用地,从盘活低效用地、鼓励增资扩产的角度进一步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重点对入选企业从信贷资金、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入选企业可推荐规定人数的员工,当年度享受等同于高层次人才的购房资格。对百强企业员工团购无需摇号认筹的在售商品住房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更大优惠。入选企业员工享受“零门槛”落户政策。对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申报条件的入选企业,按规定给予人才自主认定资格,享受分档配额的年度自主认定指标。
教育方面,参照对纳税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既有教育扶持政策按排名分梯队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