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陈旖旎) 10月29日15时20分,杨某驾驶车牌号为皖CZ×××2的白色小型汽车,沿着沈海高速从厦门往泉州方向行驶至2260公里,车辆左后轮突然爆胎,由于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身左侧与姚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闽E9×××9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侧面碰撞,造成无人员伤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杨某在爆胎后采取紧急制动,导致车辆瞬间失控,刮碰正常行驶在第三车道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白色小轿车旋转多圈才停下。事故造成两车及道路护栏严重受损。杨某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交警提醒,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不要猛踩刹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要牢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