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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重金奖励“三首”产品

对通过国家首台(套)资格审定的企业产品,给予100万元补助;对经确定的奖励企业,按销售总额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海都讯(记者 沈舜枝)泉州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首批次新材料 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8项内容,涉及对“三首”产品资金支持、金融支持、认定评审赋分、跟踪服务等,对积极培育首版次软件和鼓励企业应用首版次软件、鼓励企业开展新材料研发并向市场推广应用和加大对企业开展首台(套)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等提出了具体措施。

《措施》中包含多项资金支持,最高奖励达到300万元。其中,对被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对通过国家首台(套)资格审定的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对经确定的奖励企业,按照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重点新材料产品销售总额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首版次软件,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年度购买首版次软件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购买费用的30%给予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除了直接的奖励,该《措施》还有其他扶持政策。在专精特新等认定评审中,对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认定或列入国家、省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的企业给予特色化指标赋分,加快锻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制“三首”产品的信贷的支持力度,支持“三首”产品企业列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研发投入企业“白名单”,给予同等优惠利率的贷款支持。

鼓励保险机构形成覆盖企业“三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推出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产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给予保费补助。

《措施》提出,力争到2026年每年推荐(征集)不少于10项首台套装备产品、5项首批次新材料产品、10个首版次软件产品,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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