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随着影视、文学探墓题材热,公众对考古、文博发生极大兴趣,一些正规专业的探墓视频直播既普及了知识,又保护了文物,受到普遍认可。然而,还有一些探墓类短视频和直播,追求另类“粗俗的文化表达”,以惊险刺激的噱头,收割巨大流量。
10月底、11月初,有记者调查发现,有博主以“户外探险”的名义探访公墓,摆阵作法,装神弄鬼,甚至直接将镜头对准逝者照片;还有账号在评论区做起“卖书”“看风水”“回收古钱币”的生意。而在这类产业链中,还有APP运营方主动接洽博主,为其制造流量变现。
猎奇:在公墓穿梭拍摄“装神弄鬼”
在墓碑前用不明粉末堆出“阵法”,再念上两句“咒语”,最后两手一指,大喊:“定!”
这并非“林正英僵尸片”里的情节,而是在短视频平台上演的“探险”桥段。搜索“青年墓地”“坟墓探险”“探险直播”等关键词,上述内容比比皆是。有些是直播切片,有些是专门拍摄的短视频,流量高的视频能获得上万点赞。
记者搜索发现,此类“探险主播”的视频内容大同小异:在寂静无人的公墓里,主播穿梭于一排排的墓碑前,不时观察是否有“阿飘”出现——为了避开违规词汇,主播们用其代指“鬼神”“灵魂”。
一旦“阿飘”出现,主播便会拿着镜头狂奔,一边骂脏话一边喊“咒语”,例如“天雷神地雷神,五百蛮雷紧随身!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阿飘”们装扮各异,形式不一:有修着精致美甲披着红盖头的“女鬼”,有穿着破烂头发遮脸的“野鬼”,还有突然向前移动的棺材。再配上诡异音乐或者尖叫音效,视频的恐怖张力被直接拉满。
评论区里部分用户发着大拇指和玫瑰花的表情,肯定博主的“勇气”;也有许多用户质疑视频的“真实性”,博主们则会回个龇牙笑的表情,说“你觉得是真的就是真的,你觉得是假的就是假的”。
更有博主毫不掩饰自己对流量的垂涎,在质疑评论中回复道:视频都是剧情演绎,只是为了赚钱。至于会不会惹上“不干净的东西”,其则自称“八字很硬”。
调查:主播深夜在墓地求刷礼物
猎奇有流量。陈奇(化名)就是这类风格的博主之一。他的第一个作品发布于2023年11月,目前在一个短视频平台粉丝数超过24万,获赞数达40万。
为了流量,博主明知这类行为不当,仍想继续钻空子。陈奇说,他在粉丝数渐长之后去过深圳松山墓地直播:“上次我被逮到了,保安把我手电筒还有桃木剑给收了,所以我有一段时间没开了,等过段时间没那么严,我再去开直播。”
账号热度也吸引了外部的注意。有APP运营方找到他,希望把他签为主播,提供流量支持。
11月2日22时左右,记者点开热度第一的直播间。主播当晚驱车赶到一处墓地进行直播。
在直播间里,也出现了“阿飘”。她大骂着把“阿飘”赶走,还跟弹幕互动,问观众有没有看到奇怪的东西。虽然画面十分热闹,但直播数据并没有让她满意。她反复要求观众们给她送礼、点赞,说“今晚的钱都不够油费的”,“我没有动力了,我不想直播了”。
此类视频和直播还涉嫌侵犯逝者的隐私。镜头里的一块墓碑,墓主人信息若隐若现,有人发了一条评论:这俩人好年轻。主播也附和道:是啊,走得太早了。
除了盯上现代墓,还有一些博主以拍摄古墓探险视频为主。
这些博主往往刻意探寻冷门古墓,不惜为此远途跋涉、踏足荒山野岭,找到后“下个墓玩玩”,一手拿相机、一手举探照灯,在幽暗阴森的古墓中拍出“惊险刺激”的氛围。
还有博主不断试探法律底线,为了流量大行“破坏”之实。
商机:“病态流量”驱动的带货和收益
此类哗众取宠博眼球的“病态流量”聚集,在部分人看来也是商机所在。
几年前,短视频平台一度盛行直播“寻宝”,直播间里,几个人利用金属探测器、强力磁铁等设备寻宝、打捞。等观众人数上涨,其实质目的也暴露出来:借寻宝之名售卖勘探设备。
记者调查发现,前述以“户外探险玄学灵异”为标签的“安陌直播”,将签约主播的提成发放标准分为四类,S级、A级、B级、C级。其中S级等级最高,即外站超过15万粉丝数量,或单场视频超过5万,有半年以上直播经验,符合户外内容要求、个人才艺突出,专业设备齐全,能够长期稳定输出优质直播内容。收益在1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另外,一些探墓博主积累了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粉丝,挂上橱窗或在视频里植入广告,从卖创意饰品到推销生活用品,从卖手机到推销二手房,变现手段多样。还有博主替人讲解风水,当然也是收费的.
在探墓类视频评论区,不少“业内同行”也开始带货。
一个名为“史鉴”的账号自我介绍售卖古地图,包括古寺庙、古墓遗址地图等。记者咨询古墓遗址地图的价格,对方声称只有电子版,售价88元。经查证,其售卖的电子书实际上是上世纪80年代文物部门编写的文物地图集。
□声音
应对探墓类视频、直播进行规范引导
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粟表示,如果只是在普通墓地拍摄和直播,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一旦对他人的墓碑、坟墓等造成破坏或污染,需要承担财产赔偿责任,同时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张海粟表示,找人演戏扮鬼、放阴间配乐、摆阵作法这些博人眼球的行为,涉及封建迷信活动,与主流价值观相违背。但是目前对封建迷信活动如何界定,对这些行为如何管理,依然比较模糊,只有上述行为达到“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严重后果”,才会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
至于古墓类探险视频,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安家瑶表示,“对于考古人员来说,需要先申请发掘执照,得到允许之后才可以行动”。安家瑶认为,个人擅自进入古墓拍摄、探险并不合适,“里面可能还很危险,没有支撑的话,(古墓)倒塌会压死人”。
在安家瑶看来,部分博主在进入古墓后拿灯照射、随意触摸的行为,也有对古墓造成二次以至更多次损害的风险。她建议,个人如果对历史文物感兴趣,可以前往博物馆、研究所进行了解。“这些机构也做了很多宣传,希望能和大众多多交流。”
张海粟表示,一旦探险行为对具有文物价值的古墓葬形成破坏,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故意损毁文物罪或过失损毁文物罪。如果是以非法占有古墓葬内文物的盗掘行为,或构成《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的盗掘古墓葬罪。
另有观点认为,由于我国并未明令禁止探墓类视频、直播,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便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茂提出,博主、用户与平台方都需要参与到治理乱象的工作中去。他提到,其中,博主需要加强自律,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为追求流量而进行的违规、违法拍摄行为。同时,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素养,为观众提供高质量的内容。此外,在拍摄前应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拍摄地的具体规定,确保拍摄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