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近日,一名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反映称,她于今年8月将鞋子放在惠安县螺城镇某休闲鞋专卖店进行清洗,洗鞋店洗鞋时因泡水时间过长导致鞋子无法使用。
投诉人介绍,该鞋原价11700元,并提供了相应票据证明。商家也认可该鞋为正品。令投诉人气愤的是,在发现鞋子洗坏后,商家并没有马上将情况告知她,而是拖延了接近两个月时间。后续,她多次跟商家沟通协商,并要求按照原价的50%赔偿经济损失,商家则希望按照鞋子洗坏之前的二手评估价进行赔付,双方各持己见互不让步,多次协商无果。
记者随即将情况反映给惠安县螺城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随即召开现场调解会,对事实经过进行梳理陈述。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抓住鞋子价值评估这一主要矛盾点,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与双方单独沟通,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赔付投诉人5500元,有效保护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