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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启动时 七旬老人撞到椅子

事发福州,家属称,老人难忍疼痛后就医,诊断为肋骨骨折;康驰公司称,当事方事发3日后才反映情况,伤情存疑

监控显示,老人扶手还未抓稳时车辆启动

N海都记者 郭思琪 文/图

“我母亲今年77岁,摔倒后卧床不起。”12月9日,福州市民黄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11月28日下午1时许,其母亲在师大程埔头站乘坐163路公交车,车辆启动时,老人撞到椅子。12月1日,老人难忍疼痛,被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需手术费3万余元。然而,福州康驰新巴士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驰公司)以“未在事发当日报警、就医”为由拒绝赔偿。

对此,康驰公司一名安全员表示,由于老人未在事发12小时内告知公交公司并去医院检查,在事发后较长时间才报警,对伤情的真实性存疑。目前,已将相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若判定为公司责任,公司将承担责任和赔偿。

监控显示:老人未入座,公车启动后摔倒

黄女士回忆称,她平时不与母亲一起居住,12月1日突然接到电话,才得知老人乘公交受伤一事。当日,经福州市第二医院检查,老人被诊断为9—11肋骨骨折,4、6、8肋骨骨折可疑等。医生随即安排老人住院并建议手术治疗,预计手术费3万多元。

“医生说如不做手术,后期肋骨再碰到,会有插入肺部的风险。”黄女士于12月2日前往康驰公司协商,相关工作人员以“当天未报警和未及时就医”为由拒绝赔偿。对此,12月3日,黄女士前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报警。康驰公司表示会赔付1500元,被黄女士拒绝。昨日,在康驰公司调度室内,记者看到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老人正要伸手去抓公交车后门扶手时,还未抓稳,车辆启动,老人摔倒,胸口撞到了面前的座椅,全过程大约15秒。

康驰公司:已将材料移交司法机关,若有责任将赔偿

为何不立即反映情况并就医?据老人说,事发后,她担心报警会让公交车司机受处罚,便选择回家,以为忍一忍就不痛了,没想到竟是骨折。

对此,康驰公司的一名安全员表示,由于老人在事发后较长时间才报警,对伤情的真实性存疑,目前无法进一步认定。若老人在事发12小时内告知公交公司并去医院检查,他们会积极处理。目前,已将相关材料移交属地司法机关,若判定为公司责任,公司将按照判决结果承担责任和赔偿。

“司机到站后停靠的时间够长,若他未观察到老人还未坐稳便启动,我们会进行内部教育。”该安全员称,先前协商的1500元是基于伤情不确定或者是一次性快速结案的标准进行赔付,如乘客在车上发生摔倒等意外情况,他们会根据标准来核定赔付金额。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指出,目前尚无针对公交车司机行为的法规,但根据道交法和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若公交车司机存在行为不当,如急启动、急刹车导致老人受伤,公交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过失程度需由法院根据证据和经验判断。

记者在康驰公司内看到一份《关爱老年人工作要求》,其提到“司属车长要判断老人坐稳扶好、提醒老人到站下车、观察老人安全下车”等。

“事发时间段内公交车司机的操作和老人摔倒之间的因果关系是需要判断的重点。”李律师表示,公交公司认为时间跨度长,对伤情认定存疑,也属合理。公交公司可从人道主义出发提前赔偿一部分费用,但这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

李律师表示,公安部门在民事案件中并非司法机关,无法做出决定性裁决,老人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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