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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补助困难群体养老参保缴费

在石狮市灵秀镇港塘村试点,人均补助200元,困难群体年养老保险费提高到400元/人或600元/人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12月9日,记者从泉州石狮市人社局获悉,石狮市灵秀镇港塘村为该村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等45名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9000元,人均补助金额200元,率先在全省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该村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工作。

据石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泉州、石狮两级人社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在石狮市灵秀镇积极探索试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今年11月,石狮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工作,鼓励引导村集体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予以补助,将以往给困难人群的捐赠以集体补助缴费形式计入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短期的捐赠转化为长期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石狮市困难群体原来由当地财政全额代缴100%(每人每年200元)或200%(每人每年400元)的养老保险费,叠加享受村集体补助后,缴费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或每人每年600元,个人账户年积累额增长了50%~100%,有效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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