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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规划提出,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增强福清市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协调联动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获国务院批复。

《规划》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福州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国务院批复提出,要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福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2.1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7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82.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71.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00.6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0.3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8.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增强福清市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协调联动。筑牢西部山地生态屏障,保护闽江、敖江、龙江等河流生态系统,提升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江阴湾等河口海湾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空间需求。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突出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的特色风貌。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国务院批复提出,《规划》是对福州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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