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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74万元刷148万单 厦门一电商被查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网络交易典型案例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餐饮无证且造假、电商虚假交易宣传、网店借明星炒作……1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网络交易典型案例(第二批)。

其中,厦门市思明区某餐饮店在某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开设“某小碗菜”网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利用他人已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通过微信委托他人,以50元的费用,使用“PS”技术将照片上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信息替换为其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后,上传至某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对外公示。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无证经营收入63336.65元。

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提升“某保健品专营店”竞争力,自2019年8月起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刷单,在某网充值下单生成虚拟订单物流号,虚假发货。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共支付74万元刷单,刷单总数约148万单。

泉州市安溪县某茶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通过第三方组织刷手刷单,发空包或小礼品,虚构交易提升网店销量和评价,佣金为每单3~6元不等。

漳州市长泰区某副食品店销售的“厦门高粱王酒”,在其网店“厦门旅游某特产”网络销售页面宣传视频中标明“厦门市政招待用酒”,而产品包装无“特供酒”字样。

三明市大田县某网店于2023年2月在网店上架标有“周雨彤明星同款”毛衣,却无授权,宣传语系复制添加,商品外包装和标牌无相关内容。

上述情况,各地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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