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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74万元刷148万单被查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网络交易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餐饮无证且造假、电商虚假交易宣传、网店信息公示违规……1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网络交易典型案例(第二批),以案释法。

福州市晋安区某自然人网店“某奢品汇”,自2023年7月运营以来,未公示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自我声明、实际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该店铺年交易额未达10万元,因此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平潭某商行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二手平台、直播等网络方式非法收购出售疑似红珊瑚制品8件,经鉴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红珊瑚。该商行从未获相关批准从事购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厦门市思明区某餐饮店在某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开设“某小碗菜”网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利用他人已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片,通过微信委托他人,以50元的费用,使用“PS”技术将照片上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信息替换为其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后,上传至某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对外公示。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无证经营收入63336.65元。

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提升“某保健品专营店”竞争力,自2019年8月起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刷单,在某网充值下单生成虚拟订单物流号,虚假发货。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共支付74万元刷单,刷单总数约148万单。

上述情况,各地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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