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雅璇
砌围墙、设铁门、种菜……十几年前拍下的“法拍房”,因无暇打理遭人“入侵”。市民丁先生反映称,他于2012年买下位于福清市海口镇的一处法拍房,近日却发现宅子变成菜地,还有多处改建。丁先生尝试报案,却被告知因暂未办理过户手续,无法立案。
市民:买的法拍房十余年未入住,被人侵占
丁先生表示,2012年,他通过福清法院拍得一处位于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的四层楼房,花费约60万元,法院执行局将房屋清空后交付。“在这里购置一处房产,原本想增加额外的投资,不过十几年间因为身体状况较差,没有时间精力打理房子,也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先生说,该楼栋建筑面积约570平方米,院子占地约300平方米。
2024年11月,丁先生及家人来到牛宅村,却惊讶地发现,明显有人常在院子及房屋内活动。“院子原本上了锁的大门被破坏,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出;院子内砌起一堵围墙,将整个院子一分为二,一半用来种菜,种菜的那半边还建了一个带锁的铁门。”走进屋内,凌乱不堪的场景更是令丁先生一家大跌眼镜。丁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大部分房间门及阳台铝合金门不见踪影,厅中还摆放着几张老人遗照……
“我问了邻居及村委会,都说不知道是谁侵占了我的房子。但是菜地里的菜长势很好,房屋大门边还拴着一只狗,说明有人经常出入。”为查明究竟是何人擅自闯入,丁先生曾向派出所报案,却被告知因暂未办理过户手续,无法立案。
据一份“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曾委托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对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的四层结构楼房一栋进行评估、拍卖。不过,记者注意到,法院裁定该楼房的所有权及相应其他权利归买受人丁先生所有,却未明确院子的所有权。对此,记者咨询福清法院获悉,法拍房的院子所有权问题较为复杂,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而只是原业主的使用权约定,法院将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来做出判决,建议丁先生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咨询,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非法入侵或承担刑事责任
丁先生应如何维权?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沈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法拍房所有权自人民法院作出相关裁定之日起即转移至丁先生所有。而丁先生所拍房屋应当包括建筑物及内部装修、院落、绿植等附属设备的统一体,不再行区分不同物的所有权归属。因此,若他人无证据证明院子的所有权归属,则应当视为丁先生所有。
非法入侵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沈律师认为,入侵者首先应承担民事责任,丁先生有权根据《民法典》第460条规定,要求非法入侵者搬离房屋并支付相关费用。其次,非法入侵者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沈律师建议,丁先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非法入侵者搬离房屋,并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报警,追究非法入侵者的刑事责任。